原帖由 老潘 於 2006-10-16 10:23 發表
裁撤憲兵司令部是原本精實案的既定政策,以台灣倣效美國制度規劃建軍,卻保留"憲兵司令部"一個單獨的高司層級確實有些凸兀!
台灣軍制全採美國軍制,唯憲兵仍移植國府憲兵傳統,至今保留"保安警備、情報任務"(大陸法系憲兵勤務+日本憲兵特高組)部份任務接受法務行政與國安局指揮 ,雖然已經淡化,但我國憲兵的任務確實很多元!!
以遍佈全球憲兵建制最大的單位==>美國憲兵,是沒有憲兵司令部的! 海洋法系憲兵的精神是軍事安全(保護性武力守護) , 憲兵任務隸屬各軍參一,由部隊主官直接指揮軍事警察勤務,就是 "Military Police"的精神。
新聞稿中說得是實情,現在確實是憲兵歷史的高峰期,中華民國歷史上現任憲兵中將員額最多的年代,一朝天子一朝臣,下一波政策如果又回到80年過後的水平相信大家也會習慣,目前憲兵員額看起來很多其實是空軍警衛營在充場面,地區憲兵其實也精實得差不多了。 憲兵司令部要裁撤的前兆是修改刑事程序法和調度警察條例,當有修法動作時,憲兵司令部和地區憲兵隊就差不多準備關門,真正朝向"軍中憲兵"體制 , 以後要看憲兵就要等營區開放到部隊裡去看....
前幾年小弟就曾聽過憲兵司令部要裁撤,併入陸軍總司令部 (當時還是陸軍"總"司令部) 而後成立憲兵署的說法。
如果憲兵真的改成隸屬各軍種的話,那憲兵可能就會變成和軍中憲兵一樣。以小弟服役時的師級單位為例,師有直屬師部的憲兵連,師部�堶悼t置憲兵官,主要功能是擔任師長對於憲兵兵力運用的幕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