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4-10 18:31 發表
員警嘲諷:以後誰敢開【TVBS新聞 】
刑事局警官被指控用槍時機不當,法院判決警官敗訴,理由是專業訓練只憑經驗,不能採信,消息傳開,讓許多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的員警不敢相信,開槍抓人,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
其實對待兇狠的歹徒講人權就是對自己殘忍,擁槍自重的亡命之徒那裡跟你談用槍時機.用槍要領,
看到執法人員一定以放倒他們為前提,事後也不會對空鳴槍啦~~
所以判賠的法官應該將心比心,體恤一下第一線的執法人員,跟他坐在法庭吹冷氣是完全不同的氣氛...
隨時會有子彈飛過來,當短兵相接.面對面的同時,想完那些規定應該已經掛掉腦袋爆漿了~~~~~~
這次刑警只打殘了歹徒,沒有一槍掛了他算是很對的起他了,還要求賠償,唉~~怎麼拼治安阿...
法官大人,加油~~~~~~~~~~~~~
[ 本帖最後由 Allen 於 2006-4-11 00:2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