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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滿有趣的,是網路上一篇很有名的回應文
文章中出現兩篇不同經濟學的觀點
頗有針對當年消費券政策利弊的檢討
文章底下的回應有些也滿有意思的
供各位學長參考
原文網址 http://blog.roodo.com/solibizi/archives/8120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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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儲蓄的矛盾」? 反駁理髮師、裁縫師及修鞋匠的例子 最近有一篇文章流傳的很廣,說的是「理髮師、裁縫師及修鞋匠」原作者是李歡,這裡是原出處。
三個窮漢─理髮師、裁縫師及修鞋匠,因沒錢,均不消費,狀況如下:<!--[if !supportLineBreakNewLine]-->
現在理髮師有位朋友看理髮師很窮,給了他100元,於是──
理髮師→用50元修鞋,50元補衣。
裁縫師→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修鞋。
修鞋匠→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和裁縫師的50元去理髮和補衣服。
裁縫師→用賺到修鞋匠的50元去理髮。
<!--[if !supportLineBreakNewLine]--> 最後理髮師再將賺到裁縫師50元和修鞋匠的50元(合計100元)再還給朋友。
現在三個人跟當初一樣還是沒錢,但是生活情況卻改善了,每個人都”bling-bling”。
這個例子的問題在哪裡? 例子本身看起來邏輯工整、理性嚴謹! 但我們要問的是,這個例子符合對現實情況的描述嗎?
首先,這例子忽略現實情況存在的一種商品,叫做壟斷性商品。全球性具壟斷性的商品為石油、糧食,在台灣國內具壟斷性的商品為土地。如果我們把我們把理髮師換成麵包師傅,並且假設大家可以穿破衣服、穿破鞋子,但是一定要吃麵包,看看這整個例子會不會有什麼改變。
我們把假設每個人每月各消費兩次,並且把各項收支情形列出來看:

這是例子中完美的平衡情況。作者在這裡同時玩弄了一種文字上的兩面的手法,作者先規定了不可以出現「以物易物」的例外情形,然後在推論出貨幣在貨物流通時扮演的重要性。這就好比傳教士告訴原住民說,婚禮一定要在教堂舉行,然後再請原住民共同募款來蓋教堂。但其實只要大家都認同「以物易物」的等價規則,其實給不給他們100塊都無所謂,他們一樣可以過得”bling-bling”。
我們再來看看在麵包師傅的例子裡,作者所謂的「儲蓄的矛盾」是怎麼發生的。
假設今天麵包師傅立下心願:「我每個月要儲下100元」。而且他發現,他可以每個月只要去補衣服或修鞋子一次就好,不需要跑到兩趟。那麼在每個月仍固定有200元收入的情形下,他只支出100元,就可以儲下多出來的100元。
過了幾個月,裁縫師和鞋匠才發現,疑? 麵包師傅怎麼每個月才來光顧一次生意,這麼一來,他們每個月收入平均下來變成就只有150元,但他們還是每個月支出200元的消費呀!
這時候的每個月收支情形:

裁縫師和鞋匠發現實在不行,這樣他們每個月都在虧損,手上的現金總有一天會消耗殆盡。既然不可能開源,那麼就先省下一些開銷吧! 這時候,壟斷性商品的威力就顯現出來。裁縫師和鞋匠都發現衣服和鞋子可以省,但是買麵包的錢卻沒辦法省下來。所以他們也把自己的消費行為調整為每個月只補衣服或修鞋子一次。
調整後的每個月收支情形:

但是調整消費模式過後,裁縫師和鞋匠發現,疑? 更奇怪了,明明已經過得比平常還節儉,為什麼每個月還是會造成虧損,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下,他們只能互相抱怨「大環境經濟不景氣」。聽到裁縫師和鞋匠抱怨的麵包師傅,在心裡慶幸說「還好我提早開始儲蓄」,更加堅定他每個儲下100元的意志。
後來裁縫師和鞋匠手上的現金都花完了,可是麵包還是一定要吃的呀,但是他們已經沒有辦法每個月買兩次麵包了,只能處於半飢餓狀況。麵包師傅也發現自己的收入減少了,一定是「大環境經濟不景氣」的關係,麵包師心想。麵包師傅慶幸自己及早儲蓄,即使現在已經沒有多餘的收入可以儲蓄了,但至少自己還能在一片不景氣當中,仍維持平常的生活水準。
最後的每個月收支情形:

好了! 如果我們認同這個加入壟斷性商品的描述,比原來的例子更接近現實的處境。那麼,如果在後來的例子,每個人各發100元消費券,情況會發生什麼變化?
假設大家領到消費券的當月,回復一開始的消費水準。

領到消費券的當月發生了兩個變化:1. 大家過了一個月富足的物資生活,2. 大家透過交易的方式,各自多了100元的存款。
但是如果在領完消費券的第二個月,麵包師傅認為景氣好轉,又決定要開始繼續執行他的每個月儲下100元的計畫了呢?
情形又會回到:
那麼裁縫師和鞋匠因為領消費券而獲得的100元現金,很快地就會在接下來的兩個月消耗殆盡,回到貧窮狀態。
從上面修正後的例子我們發現,在經濟市場中處於弱勢的裁縫師和鞋匠,他們個人的儲蓄行為對整體景氣的影響不大,並且他們的儲蓄行為是屬於「非自願性」。也就是說,如果裁縫師和鞋匠在收入減低的情況下,不採取減少消費的策略,他們手上的現金(銀行存款、土地、可變現的抵押物)一定會在接下幾個月裡用完。相對來說在經濟市場上處於強勢的麵包師傅,他所進行的儲蓄行為就會產生嚴重的效果。
也就是說,真正大條事件的是來自於金字塔頂端的儲蓄行為。而發放消費券的政策對金字塔頂端的儲蓄行為具有「校正性」嗎? 很明顯的,沒有! 為什麼沒有? 因為執行消費券政策的官僚用最狹義的角度來定義「儲蓄」和「消費」的行為,所以他們才會「天真」的以為創造出一種無法直接「儲蓄」的消費券,對振興經濟會有幫助。
就像我一開始對未修正前的例子所提出的批評,原作者狹義地定義了以物易物的行為不得存在,再推論出增加貨幣供給的重要性。會作這樣推論的人,不是「愚蠢地」陷在自己所創造出來邏輯工整的「文字障」而不知,就是「聰明地」在一般民眾面前心知肚明地大玩「文字遊戲」。
-----以下文字超過文章上限..將以回文方式在底下續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