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Originally posted by MP508刀 at 2005-9-14 01:18 AM: 好,很好.要如何開始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冰之饗宴 at 2005-9-14 09:21 AM: 這期望不錯 但實施會有難度 因為網路上的會員分布在全台各地 且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崗位 不太可能因為救難而"不預警"離開工作崗位 再者,成立救難協會需要一堆證照 以目前論壇會員來看,要收集齊 ...
Originally posted by sharka at 2005-9-14 09:35: 這一點倒是沒錯,證照制度尤其在急救部分,起碼要有EMT的資格...
Originally posted by Ken at 2005-9-14 01:15 PM: 我們應該先從會員的居住地方開始調查吧 正如冰之饗宴學長說的 此論壇會員遍佈各地 並沒有都在同一各縣市內 而且擁有合格證件的應該不多吧 如真要實施 會有很多困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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