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役時候的放假規定
士兵:0800~2100
士官:0800~2200
積休:新竹以南3天2夜
積休的機會很少,除非駐地不是憲兵隊或者整訓才有
志願役慰勞假~~~我只有2個字...狗屁
每次要放,就說要排輪休,慰勞假是國家給的,反正長官不給你放
你也只能苦笑,更不可能申訴,運氣好用散步假來抵
排表輪休,這個只能...僅供參考,不可以完全信以為真
當年的一句話:沒走出營門,就不算放假,走出營門,也不一定放到假
很多弟兄還不了解狀況,就以為真的可以放假,哪知~~電話紀錄就停休了
我們就必須要注意這些表訂排休的人,避免發生不尋常的事情[dabin12]
當年,還有一個休假的現象,值得一提.....
就是..住在南部的弟兄,雖然可以放3天2夜的積休假,
但是,他們每月休假時,卻很少會有人真的回到中南部的家鄉!!
我也補充一下
當年很流行~~~~MTV包廂式的,因為礙於鈔票不夠,所以都是集體窩在裡面
因為費用大家攤提後,花費會更省[dabin]
後來,好像有軍紀相關問題,要我們把MTV的貴賓卡都要繳回,不准在進去此場所
怎麼辦,俗話說的好~~窮則變變則通,2~3人先去旅舍訂房間,然後其他人在用訪客名義
結果...一間房間,塞滿了將近10來人,這樣也可以混過一晚,早上在各自...打鳥去囉[dabin8]
[ 本帖最後由 張致華 於 2008-12-7 01:1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