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怎麼會好,"現金"都存起來了,誰會去消費
日本也是發消費卷,也沒發"現金"阿
不能因為少數攤販,就因噎廢食的認為不公平
沒有啥公不公平的,政府的限制是:要有營利事業登記的
因為有證件的,就是有繳稅(合理的推斷),有稅收才有政府的福利支出
對於公有市場的攤商,我覺得處理方式,消費者購買後,以消費卷支付
攤商再將消費卷交由公有市場管理委員會換取現金,管委會在統一將消費卷
拿至銀行換取,可以避免攤商無證照的問題,皆大歡喜
退稅,我也不贊成
有的人溫飽都不夠了,怎麼可能繳稅,甚而有人還沒繳過稅
如果退稅,也不容易公平,我繳的稅比較多,我是不是該拿多一點
總不能稅繳的少,拿的都是齊頭式平等吧,那我幹麻還守法繳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