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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在進中心不久後就由班長統一宣佈司令部將在某某日舉行憲校軍司法士官班考試,希望有興趣的學兵踴躍報名,學弟在入伍前就知道有這一名堂,所以毫不猶豫的就登記報名,後來也順利的通過甄試,再下部隊一個多月後也接到司令部的命令前往憲兵學校為期約3個月的軍司法班訓練,我們這梯次總共錄取35員,在憲校受訓的最後一週依照結訓測驗成績依序自選單位,也就是說當初在中心不管抽到多麼好或多麼壞的籤,通通不算,而我們分發的唯一對象,就是各地憲兵隊;小弟有幸選中人來人往的西門町鬧區台北市憲兵隊,報到之後才發現我已屬於勤支聯所屬的一名一兵(當時還未掛階下士),不過其他同學只要不是在指揮部級憲兵隊的人令通通掛在憲兵隊警務分組,剛到勤支連一切都很陌生,連上弟兄也對我們抱著另一種奇怪的眼神在看我們,礙於偵辦案件的時效性與法律規定也常常需要情報組長撥通軍線與我們連長溝通(說是溝通不如說是命令[dabin12] ),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我們的人令又被調往裝憲營甲X排,原因只要有待過台北隊的學長都應該知道,不過一樣的事情還是一樣發生,所不同的是我們學會了如何跟該排的排長和安官溝通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不過駐地測有中簽的話還是一樣要去,印象最深刻的還有一次阿扁前總統因為風災乘坐總統一號甲車視察,聽說當時是外面淹大水,甲車�堶捲T小水,消息一傳回指揮部,想當然爾的就是一連串的戰備集合,而我這種只是借殼的警務士,從來沒上過甲車的警務士,也是一樣常常筆錄問到一半就被要求戰備集合,連續上下甲車,到最後還是透過組長才能在後段時期逃過一劫,而學弟剛剛所說的各地憲兵隊警務分組的同學,就只要專心的偵辦或是協助調查組辦案就行了,相形之下就單純多了,不知各位學長有這種因任務需要而只單純掛人令在該單位的經驗嗎?謝謝!# z: w- F3 [) R( v" D+ g' u$ ]8 {; i/ [, q
8 a; w5 y1 O) {. g9 i[ 本帖最後由 chinesemp202 於 2008-10-26 00:2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