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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八年結束中警部銜接教育歸建到臺中警備分區,沒多久又因為支援靖廬的學長們人事上的調動問題,所以調到警備所去。調到警備所沒多久,就因為遇到六四天安門事件,所有國軍部隊都充滿了打仗可能的緊張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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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 Q: ?% O! @9 k; w; n' f可能是在這場混亂之中,有些什麼人或什麼問題發生,我從出中心後一直到警備所這幾月期間通通都沒領到薪餉。問題還不止這個,指揮部說沒有我的餉冊等資料所以沒辦法發,地區司令部又通知要催繳銜接教育期間的主副食費,然後駐地因為是搭伙(早先是與陸軍海防營,後來換臺中港憲兵隊)必須要給對方行政搭伙的主副食費,然後又因為六四停休戰備沒辦法回家,駐地又沒有郵政信箱收信,所以也沒辦法請家人寄錢過來。電話?別傻了,部隊中的管制不能打長途。外出打?菜鳥不准離營(警備所)。向其他人借?那時期警備所就只有所長跟我一官一兵,他又常常外出開會不在,剛下部隊怕官怕的要死怎敢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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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R& ?+ K2 m2 Z7 a3 l如果遇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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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 W$ u/ I6 l: m9 x5 C1 V有一天遇到隔壁臺中港憲兵隊的陳廣正連長,閒聊後知道我的狀況,就告訴我去放話,就說要告預財官貪瀆。因為部隊不論什麼情形扣糧扣餉是很嚴重的事情,會引起兵變的,所以法條上是非常嚴格的規定。所以就照他建議去做,果然沒多久問題就解決了。上頭講了一些很扯的理由,反正大意就是:中間沒有任何問題,因為這陣子很忙又混亂,加上我又調動幾個單位,所以找不到我(?),錢不能撥補下來,所以就先幫我存到國軍的帳簿裡...... P; m3 R3 P- o3 w6 U2 i4 H
5 @/ X6 g4 A' D2 Y" ~; r1 Y錢下來就好,理由就當個笑話聽聽。很久以後聽大概知情的軍官透漏部分,當初那筆錢是有被挪去他用,想說等到 XXX 再回補,至於那個 XXX 是什麼,是買股票還是什麼,他就不願意多講了,因為事情已過去很久就說別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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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一個二兵一個月薪俸也不過才兩千七百元,這要也要凹啊?
7 q( \1 M8 Q' L: P; M# R, B不知道有沒有學長或是學弟碰過類似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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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 |6 D: n+ F# w; F* ~. t/ V3 s[ 本帖最後由 G192 於 2006-10-20 14:5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