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何謂卡賓槍?
因為小兵兄的解答,以及damon兄關於M1卡賓槍的貼文,促使我想搞清楚為什麼某些明明就是「步槍」的槍,卻叫做「卡賓槍」,還真給我找到了,以下的貼文基本上來自Wikipedia,和我自己的判斷,敬請批評指教。中文的「卡賓槍」一詞,應該是翻譯自英文的carbine,而德文稱為Karabiner,但應該都是源自於法文的carabine 。法文carabine 這個字在德文�媮晹釣銗L同意字,亦即 Buechse( 中文的駁殼槍一詞,或許就來自此字), Stutzen, kurzer Reiterkarabiner。而carabine 本身應係來自另一法文carabin,亦即輕裝騎兵。
卡賓槍最初是為了騎兵和獸力牽引部隊,例如野戰砲兵,而研發的,因為步兵用槍(或許當初漢字「步槍」一詞,指的就是步兵用的長槍,搞不好還是日本人翻譯的)不適於騎馬作戰,因此把槍管縮短,使槍身總長度縮成約一公尺。此外,當時大部分的卡賓槍左側還有一個環,以便射擊後掛在槍勾上,繼續以手槍或軍刀、長矛等所謂冷兵器戰鬥。因此,卡賓槍可定義為一種槍管縮短且口徑縮小之輕型軍事用槍。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軍用長槍都還區分成步槍和卡賓槍。而卡賓槍如果不採音譯,而採意譯,則應該翻譯成「騎槍」,此外我腦海中還有一個中文名詞「馬槍」,或許當初指的就是「卡賓槍」/「騎槍」。
附帶一提,中文槍枝名詞�媮晹部u來福槍」,音譯自英文的rifle,軍用型就是步槍,而卡賓槍則是縮短的來福槍。還有一個名詞「毛瑟槍」,但這無涉槍枝功能及用途,而是因為出自於德國毛瑟兵工廠。詳細內容待DDS兄有空介紹。
最後要提到的是,衝鋒槍這個名詞的由來,竟然和卡賓槍有關。蓋「卡賓槍」/「騎槍」和「來福槍」/「步槍」的界分,隨著工業發展,以致部隊機動力大幅增強,作戰方式也隨之大幅改變,不再有實質意義。輕便和射速成為輕兵器的要求標準,傳統步槍都已騎槍化,也就是說,卡賓槍已等同於步槍。而卡賓槍更發展出自動卡賓槍,就是可以連發的意思。二戰末期(1944)德國有一款44衝鋒槍(Sturmgewehr 44),原本就是一款自動卡賓槍(Maschinenkarabiner),原名MP 44,是希特勒將其改名為衝鋒槍(Sturmgewehr)。因為希特勒希望藉由這種名稱,灌輸士兵此槍乃一種神奇武器,德國還可以靠此贏得戰爭。
[ Last edited by Infantry on 2005-9-11 at 20:58 ] 贊助兩張德軍的MP44圖 這不是恐怖組織最愛的槍嗎?
在我印象裡
恐怖組織都拿卡賓或AK Originally posted by 武定橋 at 2005-9-11 00:30:
這不是恐怖組織最愛的槍嗎?
在我印象裡
恐怖組織都拿卡賓或AK
這是兩種不同時期的槍,AK是採其優點所研發出的俄國槍,確實帶有一些她的影子,但AK卻更為簡單堅固,造就了一個新的槍枝王朝
毛瑟兄弟
以生產毛瑟步槍聞名的毛瑟公司其全名為 Mauser Werke Oberndorf。位於德國西南(Schwarzwald、意為黑森林)的小鄉鎮Oberndorf am Neckar。19世紀由毛瑟兄弟開設毛瑟公司時, 德國仍不是個統一的國家, 此處在當時為布蘭登堡王國之領地。毛瑟家代代都是在布蘭登堡王國所屬兵工廠的槍匠, 哥哥很有生意頭腦而弟弟卻是個發明家, 那時正好遇到步槍剛開始由前方裝彈演進成後方上彈的時代, 毛瑟兄弟大概也沒想到他們所設計的步槍竟然會成為後世 blot action 來福槍的代名詞吧!!
事實上最初布蘭登堡兵工廠並沒有重視這項發明, 因而兄弟兩人決定離開自行創業, 他們找了美國的投資者在比利時設廠生產, 結果根本賣不出去而宣告倒閉, 只好再回到家鄉試著向普魯士政府推銷毛瑟步槍。這回時來運轉, 普魯士政府正好和法國處於對立狀態, 就向毛瑟兄弟收購了大量的M1871來福槍, 兄弟於是利用這筆錢把布蘭登堡兵工廠買了下來。
M1871毛瑟槍雖然是由槍管後方送彈的 blot action式, 仍為裝一發打一發的簡單構造, 此時毛瑟兄弟再行改良, 開發了在槍托�娷疆野i裝八發子彈的管狀彈夾而成為M1884毛瑟槍。1889年再發明直接可塞入槍機下方五發子彈的M1889毛瑟步槍, 就被德軍採用成為制式步槍。
此時歐洲各國開始認識到毛瑟步槍的優秀, 比利時政府也向毛瑟公司取得執照而在比利時設廠生產, 這間後來就是現在的FN公司。
[ Last edited by DDS on 2005-9-11 at 17:47 ] 卡賓槍一般指的應該是槍管長度不超過558.8mm的步槍,
大英百科全書則認為全長不超過914mm重量不超過2.7kg,
而美軍於二戰時對卡賓槍的定義則是使用步槍槍機設計非採衝鋒槍的槍機設計,
可以半自動射擊,使用卡賓槍彈而非使用步槍憚,
所以卡賓槍應該很難去定義,
但可以確定的應該當時就是設計供騎兵使用,
現今不管步槍採用短槍管或衝鋒槍採用長槍管都被泛稱為卡賓槍型。
至於MP43(後稱為StG44)的前身MKb42據說當年德軍在1942東線戰場上有優異的表現,
幫助了德軍衝出俄軍的包圍,
因此第一線的許多德軍希望能配發該款步槍,
但希特勒認為該款步槍使用7.92*33威力比傳統槍差,
槍身又比當時德軍使用的衝鋒槍長射速也較慢,
所以下令禁止德國生產該款步槍,
但研發人員認為在實戰上該款步槍表現優異,
所以瞞著希特勒以衝鋒槍的代號MP繼續生產,
二戰結束後生產MP43的工廠遭俄軍佔領,
俄軍拿了許多MP43的零件回去研究,
最後卡拉許尼可夫研發出了世界上產量最多的一種步槍---AK47。 Originally posted by damon at 2005-9-11 10:27 AM:
卡賓槍一般指的應該是槍管長度不超過558.8mm的步槍,
大英百科全書則認為全長不超過914mm重量不超過2.7kg,
而美軍於二戰時對卡賓槍的定義則是使用步槍槍機設計非採衝鋒槍的槍機設計,
可以半自動射擊,使用卡 ...
小弟聽過另一個讓希特勒不想讓部隊換發MP44的原因,那就是當時德國生產微數眾多的毛瑟步槍彈,要消耗很久才用得完,如果換發MP44的話,那彈藥又要重新生產,而且是生產一堆跟山一樣才夠部隊使用。
四四式衝鋒槍的故事
看了damon兄和超級版主的回文後,我又上網找了資料,以下是相關補充。從而Mkb 42到MP 44/Stg 44的整個歷史,或許可以從1938年德國陸軍武器局(Heereswaffenamt)的研發訂單談起。
1938年4月18日Haenel公司接獲武器局研發一款口徑8x33 mm自動卡賓槍(Mkb)的訂單(另一說是7.9x33 mm),而相同的研發訂單,Carl Walther公司於1941年1月才得到。武器局對此兩家公司的要求如下:
新武器的重量和長度不能再像98k卡賓槍那樣,要更輕更短,但仍要保持98k卡賓槍的準度,且能夠安裝在98k卡賓槍上的槍榴彈發射器,也要能安裝在新的自動卡賓槍上。新武器應該要容易操作且耐髒。理論上的射速應當界於360和 450 發/分鐘之間。
1942年6月Haenel 公司按訂單交給武器局50把新槍,其中35把拿到部隊中測試﹔Carl Walther 公司因為過晚拿到訂單,指交出兩把,但稍後也按訂單交給武器局200把新槍。就在Carl Walther 公司的新槍也測試過後,武器局把Haenel 製造的槍定名型號為Mkb 42(H),Carl Walther 公司的槍則定型號為Mkb 42(W)。後者遭武器局淘汰,因為操作過於繁瑣。武器局認為Mkb42(W)的保險鈕位於左邊,而快慢機卻位於右邊,冬季作戰時,帶手套的射手將不易操作槍枝。雀屏中選的Mkb 42(H),長940 mm,重4.6 kg(含空彈夾),使用裝30發子彈的弧形彈夾。
現在,問題來了。因為希特勒自始反對使用新型子彈的步槍,他獲悉後即下令立即停止生產。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整個生產於1942年7月,轉移到Gustloff公司去了,並改成使用普通步槍彈的自動卡賓槍,型號Mkb43(G)。Haenel 公司為了競爭,遂把使用短型子彈的Mkb 42(H)改型號為MP 43,希望希特勒會因此視此槍為自動手槍(Maschinenpistole),但希特勒都不滿意,並再度要求終止一切生產。於是只能爭取希特勒同意,先行製造30000把。直到1943年9月(此時已有14000把配到部隊中),希特勒才被部隊的槍支使用報告說服,同意以MP 43替代MP 40,不再因為使用新彈藥的原因,加以拒絕。
MP43第一次大量投入戰場,就是1943年10月底第93步兵師在東戰場的北方前線,並且有優異的表現。1944年3月,經過小幅修改後,變更型號為MP 44。1944年7月,若干師長在領袖大本營,向希特勒報告他們對此優異武器的印象(此時武器局已獲得超過80000把MP 44) ,MP 44才急速生產,並於同年12月由希特勒命名為四四式衝鋒槍(Sturmgewehr 44),縮寫:Stgw 44/Stg 44。 Infantry兄果然出手不凡:gud:
在大陆,一般是这样区分的:
步枪,就是早期的步枪啦(和没说一样:chr:)
来福枪:因为早期步枪有滑膛和线膛2种,对于有来福线(膛线)的枪就叫来福枪(现在应该都叫来福枪啦:D)
而卡宾枪是短枪管型的步枪,有半自动的型号;
自动步枪指具有全自动方式的步枪,但是由于老式步枪追求精确远射,子弹威力大,后坐力大,而自动步枪的出现是基于战斗集中于400米之内的理论,靠火力而不是精确度压制敌人,所以,大威力的步枪弹就不适用了(扫射起来的后坐力小兵受不了啊:cry:),就出现了专门的中威力弹(减少普通步枪弹的装药)。
而冲锋枪一般指使用手枪弹的全自动武器。
但是大陆这些分类也是近年逐步完善的,早期的56式冲锋枪(1956年仿制的AK47)其实就不能叫冲锋枪了。 小兵兄過獎了。其實是受到諸位發言的激盪,才想一探究竟。
個人認為,步槍和卡賓槍的區分,學理上還有價值,但實務上已無意義。只要是作戰部隊使用的建制長射程輕兵器,區分為步槍和機槍就夠了。
當然啦,用步槍一詞還是和步兵有很大關係,誰叫步兵是決戰兵種呢?只要有陸地,只要需要佔領一定地面,就不能沒步兵。所以其他兵種或許會消失,但步兵永存。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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