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壹 發表於 2008-1-2 09:38:37

别忘了

别忘了,嫌疑犯是手持56自动步枪的悍匪。
我想,如果你做为警察,就算是台湾警察,如何面对?
打催泪弹?断水断电搞持久战?
你可曾想过如果嫌疑犯此时忍受不了,做最后一搏斗,冲出房子用枪扫射,作为一般的警察,有没有防弹衣能挡住7.62钢芯弹的近距离打击?是不是应该采用强大的保护?子弹是不长眼睛的,你能保证嫌犯的钢芯子弹不会打中一个现场的警察?如果打中警察了,谁又为警察讨个活路?

bala@syr 發表於 2008-1-2 22:39:23

回覆 11哨 捌壹 的帖子

捌壹老弟
基本上我同意你的論點
警察(公安武警...)都是人他們的人身安全當然要確保
所以啦該有的基本裝備(防彈衣防彈盾)當然要事先準備好
這是國家該做的功課
問題是處理這種狀況其實很容易
嫌犯已經被圍在封閉的房子裡又沒有人質在手
執法人員先發制人兩顆催淚瓦斯從窗戶打進去
沒有防護裝備的人一分鐘內就得乖乖出來而且保證沒有任何戰力可言(如果你受過催淚瓦斯訓練的話 你就懂這個道理)
今天發生這種差異我想問題來自於觀念上的不同
在我們這裡執法人員如非必要絕對不會開第一槍
更不可能拿步兵戰車的遙控機關槍和歹徒拼
因為我們都希望抓活的啦
當然就算抓到活口上了法院還是要判死刑
白白讓納稅人多花銀子養他一陣子
但這就是人權不高興也得接受畢竟"嫌犯"未經司法程序判決他永遠只是"嫌犯"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這種節制也可以盡量避免執法人員濫權
不然以後大家都拿槍亂掃這怎麼得了

[ 本帖最後由 bala@syr 於 2008-1-2 22:48 編輯 ]

捌壹 發表於 2008-1-4 08:58:18

老兄

bala@syr老兄,我说这些话的前提,是因为对方是受过训练的前军人,而且手持军用自动步枪。针对这样的状况,如果在现有装备不能保证警员的安全的情况下,当然会考虑用有强大防护能力的重型装备。老兄说的应该先打催泪弹进去,保证嫌犯会出来,其实我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嫌犯曾受的训练中包括如何应对催泪弹,那他有一丁点时间,哪怕是冲出来做最后的一秒的拼死一博,谁会保证在场警员不会受到伤害?
至于老兄说的嫌犯这个概念,我们也知道啊,但老兄的解释似乎是说未经司法审判,就不能对其进行非常手段的处置,而且警员非必要不开枪,更不会采用重火力直接打击。
我们也有自己的程序,在嫌犯拒绝投降,而又不能保障安全逮捕他的前提下,只好采取最极端的处置方式,当然,这种处置方式可能就是直接开枪迫其就范,甚至是射杀。而恰好嫌犯是在房内,持有重武器,如何能开枪打到他,这是个问题,我想在场的警员也曾很头痛,最后不得已,请求增援,调来了装甲车,将嫌犯击毙。这种未经司法审判,开枪击毙嫌犯的例子,我想在很多地方都曾有过,包括台湾。只不过,这次是使用了装甲车,看上去,强大的机关炮的摧毁力实在是太惨烈了,给人一种下手太狠的感觉,说难听点,就是杀鸡用了牛刀。其实,就效果而言,这与“不得已开枪击毙嫌犯”的效果是一样的。
至于老兄说这种节制也可尽量避免执法人员滥权,我想老兄的意思是避免执法人员随意使用武力,其实在这边,至少在鄙人所处的地方,一年到头,警察连使用枪支的机会都少(鄙人隔壁住的就是警局的人,聊天常说起),更别说开枪了,因为这边警察对枪支使用的规定和程序非常严格,枪在身上虽然在极端情况下可用以自卫,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就意味着一个压力在身上,以至于很多可配枪的警员都不愿意配枪执勤,这是普遍事实。至于老兄说警察乱用武力,拿枪乱扫,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当然,嫌犯和歹徒会。
总之,此次对嫌犯使用重火力打击,也是在场处置的警察们不得已的一个手段,这个新闻在这边也引起了很大的影响,毕竟,我们这边新闻上也难看到几回警察开枪的案例,更别说这种动用重型火力的例子。这反映的只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个案而已。

guangxi 發表於 2008-1-4 23:51:14

小弟認爲最重要的是這嫌犯本身是部隊的人,用部隊來自己解決問題是最好的,前面我已說個,縣壹級的人民武裝部是屬于部隊編制的,因此,此時部隊的“內部”介入是有必要的,更何況這些地方警察在關鍵的時刻是指望不上的,不是我看不起這些警察,確實是這些警察的素質是不啥的。

很多的警察都是從地方高校招收進來,對于槍杆的使用,我想以小弟我的經驗,這些警察的使用槍支的水平遠遠低于整天與槍支打交道的退伍兵,而且據後來有小道消息傳出,此嫌犯曾是部隊培養出來“優秀射手”。

部隊最後動用大刀殺雞是有必要的,也許有人會問,難道部隊就沒有更好的辦法嗎?比好叫上壹兩個偵察兵出來搞個殲滅戰?

我想部隊此時最大的考慮是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畢竟這嫌犯是殺過人的,反正也是壹死,幹脆裝甲車用上,讓他壹了百了。

iamiamqianhui 發表於 2008-1-17 11:03:29

原帖由 guangxi 於 2008-1-4 23:5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認爲最重要的是這嫌犯本身是部隊的人,用部隊來自己解決問題是最好的,前面我已說個,縣壹級的人民武裝部是屬于部隊編制的,因此,此時部隊的“內部”介入是有必要的,更何況這些地方警察在關鍵的時刻是指 ...
你這麽說我不認同,啥叫地方警察的素質不好,地方職業警察是國家公務員,都是大學本科畢業或者研究所出來的,他們還要肩負社會管理的職能,精通外語法律計算機。要搞出入境管理,對付高智商犯罪,肩負各種社會布控監管,而武警大多是考不上大學的,空有一身力氣的孩子參加的,武警天天關在軍營�堸ㄓF吃飯就是訓練,當然練得一身功夫。所以危險的任務就交給武警了,應為武警作為現役軍人是可以隨時犧牲的。而職業警察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是行政執法官。如果犧牲一個職業警察那損失比兵役制的武裝警察要大。這點可以從傷亡撫恤金上看出來。我說這話有些偏激,應為大家本應該是團結一致維護社會安全的。武警同誌不要老拿自己的長處比別人的短處。

guangxi 發表於 2008-1-18 11:52:39

回覆 16哨 iamiamqianhui 的帖子

不知您是否知道,办这事的不是武警,是解放军部队,武装部是解放军部队而不是武警部队,请您分清楚,这事解放军部队出面的正当理由是“自理门户”。

iamiamqianhui 發表於 2008-1-18 12:20:23

他只是人民武裝部的槍械保管員,又不是現役軍人,是事業單位工人編制,廣西兵哥哥。。

guangxi 發表於 2008-1-18 12:26:35

孩子,您不知道,他所管的枪械数量和弹药可以把整个县城的人打死完。
他对于枪械的使用比您所谓精英警察要熟练上百倍,更何况他虽不是现役军人,但他是武装部队的职工,武装部也是军事单位,解放军正规部队出面清理这个不肖之徒,有何不可?如果让他多与精英警察们多对峙长点时间,不知有多少人死于他的枪口之下,这时解放军正规部队出来打扫战场是最适当不过了。

iamiamqianhui 發表於 2008-1-18 13:33:57

我並沒有反對解放軍處理這樣的事件啊,不過在我的印象�堣H武部好像是個很清閑的單位,我在上海一個區的區政府�堿搢鴗@間人民武裝部辦公室,在上海的延安西路的警察署邊上看到人武部的辦公事,�堶惆S有看到軍人,就是兩個人在聊天,我想請教一下,人民武裝部是領導民兵和預備役的嗎?

guangxi 發表於 2008-1-18 13:45:31

县一级的武装部是有现役军人的,不知您所看到是否是乡镇一级的武装部,武装部的人是清闲是没错,武装部是领导民兵与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征兵、退伍兵安置等工作,武装部并非预备役部队,只是为预备役部队征招退伍兵的一个军事单位,每一个省有一个预备役师,下有多个不同专业的预备役团,武装部的上头是军分区或是警备区(师级)

[ 本帖最後由 guangxi 於 2008-1-18 13: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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