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8-5 17:36:43

回leosheen-鑑潭小吃與魚

報告學長,
我們真的和小吃店老闆不熟
不過 那時候 有一位339T的原住民 特別會撒網打魚
趁司令官不在時 到擎天峰大門前的池塘 網了一大堆
加菜加的很愉快

aldrich 發表於 2006-8-5 20:02:46

學長(76-77)記憶力很好!
寫得很細!
也讓學弟找回不少失落的記憶!
感謝您!
我在論壇階級太低,一天只有5分兩次可加。
今日加分額度已滿。
明日補加!

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8-9 12:04:41

金門憲兵隊-1987-1988(8)關於行刑

針對這樣的議題,我沒有任何特別的用意,只是要將我的所見所聞說出來。如果對於當事人或其親友有所傷害的話,我願先說一聲抱歉。
當我在回憶這樣的事件,心中真是感慨萬千。多希望不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
我願已往生的受害者與死刑犯在天國得到安息。畢竟,該付的代價也都付清了。
經歷這樣的事,或許只能說是軍中生活的一種特殊的回憶吧。
記得是1987年吧,那年的6月。正好是新任司令官剛上任沒多久,在金城附近,發生了一件軍人強姦殺人事件。
過沒幾天,嫌犯被抓到了,也送往看守所收押。雖說是酒後犯罪,但經過審判,與國防部覆判後,還是死刑定讞。(當然,我的看法是罪不致死的。)
因為死刑犯並不屬於陸軍師(127、284、319、或是158),所以,司令官下令由憲兵連軍官執刑。
因此,就由輔導長與副連長分別擔任主射手與副射手。另外再派出大約8名軍士官擔任刑場警衛與押解犯人。
應該是8月底的某一天,當天下午,兩把法槍就先帶到靶場試射。子彈我學長準備的進口5.56mm。晚上,晚點名完。排長就把隔天要出刑場勤務的人排出來。一看勤務表,還好沒有我。
所以,我就和平時一樣晚上站一班衛兵,後上床睡覺。出勤務的人員,大約2-3點就整裝出發。
隔天早上,由連集合場走下好漢坡,看到出勤務的人已經回來了,六把槍,以三把三把立著,一群人圍在旁邊燒金紙。應該是勤務完整結束了。
刑場岳飛崗;岳飛崗是在機場附近的一個靶場。當天除了死刑犯單位的士官兵外,通常,都會要求各軍種單位,將連隊裡一些素行不良的壞份子帶到刑場,實地參觀行刑的過程。更有的是,行刑後的相片還會發給各單位張貼。(那個時代有那個時代的考量,也無從評論起。)
押解死刑犯的工作是由連上兩位士官負責,死刑犯是要五花大綁,而且要蒙住雙眼(不知是在看守所就蒙好還是行刑前才蒙好?)。
往刑場的路與回看守所的路一定要不一樣,這樣才不會把死刑犯的魂魄帶回來。
根據輔導長事後的轉述,受刑人是「好漢作事好漢當」。他是抬頭挺胸步入刑場。雖然,準備了最後一餐,有酒有菜,但是他並沒有喝酒。因為,他是因酒醉而犯下罪行,所以,他不願茫然的步上人生最後的旅程。
結局是,四槍斃命。(整個過程太過血腥,讓我不忍將其化為文字登於網站上。)
而這能斷生死的硃砂筆聽說是被防衛部的長官拿走了,有些刑場,還會特別多用幾支,以免太多長官要,而無法提供。
曾經銬過受刑人的手銬,有一陣子,就吊在輔導長的房間。
不過,我們和其他的單位不同,行刑的人是明明白白的知道他在執刑,而不是有些網站上說的,3個劊子手,到底是誰裝實彈,也不知道。
聽說,輔導長是志願擔任這項工作的,他常舉起他的右手掌,告訴我們他是「斷掌」,所以,一定會殺過人。之後好長一陣子,我們在白天很少看到輔導長,因為,他晚上不睡覺,天亮了,他才上床睡覺。我知道,這件事對他造成很大的震撼。即令他也是一條好漢。
所有出勤務的人員,當天就把紅包花掉了。好像什麼事也沒發生的就是副連長,雖然他是開最後一槍的。
多希望,這件事不曾發生。也希望,眾人可以引以為戒。做個守法的好國民。

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8-9 12:05:30

金門憲兵隊-1987-1988(9)住

將近20年了,不曉得憲兵連住的環境是不是改善許多?
當憲兵的好處是,絕大部份都住得不錯。而且,都在市中心。但是,軍中憲兵,特別是外島金門,那就是另外一個世界了。
先說說大寢室好了。我們是住在坑道裡。坑道是蠻有趣的,冬天的時候,地上永遠是乾的。掃地的時候,如果不灑水,一定是一片霧茫茫。夏天裡,則是另外一個世界,地上永遠是濕的。有時候,還會有水滴下來。人說冬暖夏涼,大概就是這樣子。
不過,由於夏天空氣十分混濁,所以,要多喝「豬血湯」清肺。
有一個餐廳,就是中山室。應該是1985年左右才完工的。
中山室旁,就是熱水爐。記得剛下部隊時,菜鳥就是要負責在傍晚燒熱水供大家洗澡。那裡也是我們幾個同梯的窩在一起聊聊心事的地方。
浴室很簡陋,只有一個大水池,就這樣子了。
另外,連集合場旁就是業務士的辦公室以及倉庫與廁所。我的行政室就在�堶情A那也是前一任連長槍支走火而喪命的房間。
另外,還有很簡陋的廚房。
福利社的地方(最早是餐廳)本來什麼東西也沒有,後來買了撞球桌,以及增添一些簡單的爐子與鍋子,就變成福利社了。
往上走,就是「對空監視哨」。地上擺了一些反空降樁。那個地方是可以看到海。而海的那一邊就是故鄉。
其他的哨所,有在坑道�堙A也有住在碉堡�堙C最像人住的地方應該是憲兵隊。因為,那是鋼筋水泥的房子。
金門真的是夏熱,冬冷。夏天�堙A熱到不行,所以,在1987年,特地在大寢室以外的地方裝了好多的電風扇。這也是我的工作之一(行政除了管錢,還管陣營具)。
憲兵連比起其他的分隊,住的部份真是有夠慘的。

LeoSheen 發表於 2006-8-9 12:55:55

原帖由 grizzly_joewu 於 2006-8-9 12:05 發表
將近20年了,不曉得憲兵連住的環境是不是改善許多?
當憲兵的好處是,絕大部份都住得不錯。而且,都在市中心。但是,軍中憲兵,特別是外島金門,那就是另外一個世界了。
先說說大寢室好了。我們是住在坑道裡。坑 ...
【最像人住的地方應該是憲兵隊。因為,那是鋼筋水泥的房子。】

請問學長,金門憲兵隊位置是否在擎天廳前方圓環邊﹙緊靠著劍潭﹚?
70年以前這裡是憲兵營營部,那塊「金門憲兵隊」的牌子就掛在憲兵營營長寢室門口。:lol:

SC 發表於 2006-8-9 13:37:14

回覆 #14 grizzly_joewu 的帖子

報告學長:
不知您在金門時,有沒有拍些紀念照片?
能否po上來讓學弟們"批香"一下!!

HANDSOMEDOG 發表於 2006-8-9 17:32:44

原帖由 grizzly_joewu 於 2006-8-9 12:04 發表
針對這樣的議題,我沒有任何特別的用意,只是要將我的所見所聞說出來。如果對於當事人或其親友有所傷害的話,我願先說一聲抱歉。
當我在回憶這樣的事件,心中真是感慨萬千。多希望不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
我願已 ...
請問一下學長:您那時連上有168的士官嗎?您講的這些事,和他講的很像,那時我們一起在衛勤學校受訓,他是我同寢室室友。因為我們中士四人睡一間,我最菜,晚上都聊很晚,他有講過類似的事,但我們在衛校時是75年6月再來我就調憲兵,所以,我才會問您。

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8-9 19:57:23

原帖由 HANDSOMEDOG 於 2006-8-9 17:32 發表

請問一下學長:您那時連上有168的士官嗎?您講的這些事,和他講的很像,那時我們一起在衛勤學校受訓,他是我同寢室室友。因為我們中士四人睡一間,我最菜,晚上都聊很晚,他有講過類似的事,但我們在衛校時是75年 ...

我們357大部份是遇到 175 (中心)
下部隊 接182的業務
然後 與189處得不好
所以 沒有與168共同服役過

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8-9 20:01:27

避免涉及 機密 的議題

有些回憶 難免會與 機密扯上邊
關於 營區的配置 地點 或是一些較敏感的話題
我想我還是稍微避免好了
雖然 那是20年前的事了
因此 營區的細節 還是能免則免吧
很抱歉無法回答到底憲兵隊在什麼地方
不過應該就是那附近吧

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8-11 18:05:34

金門憲兵隊-1987-1988(10)行

那個時候的憲兵連真是神氣到不行。我們連上大概1百人出頭。交通工具可就多了。跟什麼大象連,駱駝連這些運輸營比起來,一點也不差。
小吉普有5輛(一輛186給憲兵科科長柪走,一輛184借給XX(情治)單位,一輛185連長專用,一輛187公務車,一輛188就是白色的吉普車)。
大卡車有兩輛。另外加上退伍前撥下來的中吉普一輛。
還有士官長自己的機車,車牌弄個「憲001」,就算是軍用機車了。真是有夠匪類,那個年代,士官兵是不准騎機車的。
那個年代,應該是野狼機車與天王星。而軍中憲兵就是M151吉普車與大卡車。
當然,小小的行政士只有每個月領配給香煙時,連上才會派車。其他的時候,大部份就是靠兩條腿了。
軍車依規定好像不能漆成黑色的。但是我們的車就是黑色的。而且,一看就知道是憲兵的車。因為一定是光鮮亮麗。據說,還有小車�埵陪腋T,冷氣的。不過,那些是不合規定的。抓到的話,以違紀論處。
小車外出依規定要有軍官押車。而且要有「么洞么」表,應該是派車單什麼的。不過,憲兵連的車,不用怕被憲兵抓。所以,我們也高興的坐車到處逛。
自從接行政士,大卡車就不是很常坐。偶而是去領補給品或是出「市場勤務」,或是到港口接送休假的士官兵等。有車可以坐是很棒的,不過坐在車上要小心被路樹打到。
我常去的地方有三個,一個是後指部的財勤處(是發薪水的地方),主計處,以及山外。基本上,這些地方用走的就可以了。加上我們住在防衛部�堶情]也就是管制區內),也沒有民營的計程車可以進去。所以,還是用走的。
那些日子�堙A我還是最喜歡從山外走小路回連上。一來,不必經過交管哨,那裡有山外分隊(南雄師的憲兵排)在站崗,防止民眾進入管制區。二來,走小路比較近。
印象中,好像還有一輛腳踏車。我記得曾騎著到我專科同學的連隊去找他。
一下子,20年過去了。當時的交通工具-軍車,如果還在的話,應該是可以進博物館了。200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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