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無能?無奈?無辜?
首先要請教的是,我們準備好對日本作戰了嗎?海軍艦艇海上演習是必要的,但應避免進入釣魚台這種敏感海域,萬一擦槍走火引起台日海戰,屆時中共勢必藉機介入,這個後果不是我們政府及全體國民所能承擔的。
本案演習艦長向艦令部報過備,艦令部有無向海軍司令部報備?國防部是否同意這項演習?如果後兩者都不知情,很顯然是艦隊長逾越權責,個人認為這種處分並無不妥。
[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2-8-6 16:06 編輯 ] 再次跟各位學長報告~~
之前因為台美日關係微妙的合縱連橫
其實我們與日本在海域上有著長期所謂的"默契"~~
就是串起所謂的第一島鏈~~
所以在學弟之前的PO文中有題到~~
"不小心"借道~~是常常有的事情~~~
了不起就打聲招呼~~就這麼簡單~~
因為我們是同屬於美系友好艦隊~~
只是這次借道去撞到鬼~~
學弟推想~~只是推想~~如果旗艦上有長官~~
當時以他的觀念這應該是很正常的借道行駛~~
畢竟可能他從小官時就是這樣引導船艦~~
所以有心人在背後的操作才是這整個事件的重點~~ http://blog.udn.com/cptwjp7
海軍荒腔走版的違紀處份
王志鵬
(中華經略國防知識協會副研究員)
觀察近日海軍所發生「168艦隊長遭撤職移送軍法調查」的一案,就曾經身海軍的一員,對於這種「荒腔走版的違紀處份」莫不萬分感到難過。
根據瞭解此事場景係進行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防衛軍張鳳強少將為執行戰術作為,率領所屬支隊遠離對抗決戰區域,進入與那國島附近公海,後經日本P-3C機發現監控,日本在台官員逕向國防部進行瞭解。依據8月3日國防部對外公開的新聞說明,國防部檢討懲處張鳳強少將等員,係因相關人員未遵守司令部核定之操演計畫;張少將未接受支隊作戰官建議,亦未經統裁官核准,為遂行戰術行動,擅自更改計畫,踰越操演範圍,支隊行動雖在國際海域,惟已嚴重違反紀律,海軍司令部核予記大過乙次,並調整其職務。對於新聞說明若干疑點,令人難以致信,在此特予以提出:
一、顯然張鳳強少將打算執行「遠海機動、保存戰力、俟機決戰」的戰術作為,此係海軍近年來兵棋推演的主流思維。
二、海軍作戰並非陸軍作戰,操演區域通常相當寬廣,豈有限制艦隊自由行動縮居一隅的道理;依照以往慣例,對抗雙方只需在統裁部要求的時間與範圍進行決戰即可,其餘則是在統裁部的掌握下(通常在觀通可監控範圍)採取自身所需的行動與戰術。
三、無論是攻擊軍或是防衛軍,其船位至少每半小時回報定位,任何行動作為也都會經由駐艦的裁判組回報統裁部,岸置的觀通系統也全程監控,統裁部全程掌握豈能不知;假如直到日方P-3C監控才反應,那這段時間海軍司令部與統裁部在做什麼?如今張少將核予記大過撤職,那這些更高階將領是否更是怠忽職守。
四、既然是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攻防雙方艦隊彼此裝備性能熟識,無不盡可能拉開距離(以紀德級艦雷達搜索範圍至少近200海浬),為了不讓對方察覺自身行動,又能夠完整發揮自己的戰場監控能力,這種戰術作為是相當正常的。
五、攻防雙方依據演習計畫執行,支隊亦有裁判組記錄,各艦艇亦存在電信通聯記錄、GPS定位記錄、航海瞄繪航跡、航泊日誌與艦長夜令等,對於國防部與海軍的說法,很難令人信服。
六、美國與日本之所以會高度關切,或許是過去我們海軍艦隊鮮少在這些海域出現,但是只要經過說明基於美日對台灣歷年來東部演訓的瞭解,必然不會有任何回應,頂多進行海空友善監控罷了。
七、個人曾經撰文批評國軍「指揮道德」與「參謀道德」的淪喪,此事即可能是高階將領只考量影響自身官位和利益,將下屬作為犧牲品的典型「指揮道德」淪喪。
近年來,解放軍海軍艦隊頻繁進出西太平洋第一島鏈執行遠海演訓,不僅經常穿越日本宣稱可能涉及領海問題的海峽,解放軍更曾經前往爭議的沖之鳥礁附近海域進行宣示性的演訓,可未曾聽過處份艦隊長的笑話。這件事不僅讓解放軍海軍笑話我們,就連日本、南韓、越南、菲律賓等周遭海域國家,看破台灣政治弱勢(軟實力),連軍事也弱勢(硬實力),只要政治氛圍有點風吹草動,就先擔心自己丟官去職。
目前國防部指出,本案經海軍司令部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由該海軍依權責檢討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同時將全案依涉嫌陸海空軍刑法「違反長官職責」等罪,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個人嚴正認為應先恢復張少將168艦隊長職務或暫時凍結該職務由他暫代,國防部應該要求海軍專案小組儘快完成調查,並且對於「調查報告」與「處份名單」都應該要予以公開即說明,避免高階開脫低階遭難的荒誕情況;如果張少將沒有明確嚴重疏失就應官復原職給予應有的榮譽,然而若有任何疑點立委院與監察院都應該主動介入,不允許錯殺或亂殺情況發生。
http://blog.udn.com/cptwjp7/6690955
海洋興國 自滅威風
· 2012-08-05 00:59
· 中國時報
· 【胡念祖】
海軍一六八艦隊近日因演訓跨出我防空識別區而被國防部長下令送交懲處,此案凸顯出國防與國安高層對海洋法與海洋政策的認識不足與錯誤,值得吾人警惕。
在一九八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體制下,沿海國家若主張二百海里之專屬經濟區,則公海即在此專屬經濟區外部界線以外。換言之,對台、日雙方而言,本案所涉海域係屬台、日均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並非公海,但在此海域中,台、日及其他國家之船舶均享有海洋法公約第八十七條(公海自由)所指航行與飛越的自由。對我國而言,象徵國家主權的海軍船艦在自己國家所主張的管轄海域內操演航行,有何違法之處?就算從日本觀點出發,日本亦明知我海軍艦隊在其專屬經濟區中享有航行與飛越的自由,其武官當然只有進行瞭解而未抗議,日本反應之恰當合度,卻反映了我國防高層的舉措過當。
再者,防空識別區存在目的與功能,與海洋法體制下的規範毫無相關。在國際海洋法的發展歷程中,從未賦與航空器得在他國領海內無害通過之權,原因即在於航空器本身速度與逃避偵察能力對沿海國所具之威脅遠較船艦為大,故海洋法公約規定,在某些條件下,包括軍艦在內的船舶均享有沿海國領海內的無害通過權,而防空識別區之劃設常大於領海範圍,其目的即在早期預警。以我軍艦航行位置超越防空識別區為由懲處人員,或自限我國艦隊操練不可跨越防空識別區,均屬「無識之舉」。
由政策面觀之,台、日之間的重疊主張經濟海域以及釣魚台均係國家必須動用「資源」加以捍衛的標的,海軍艦隊的巡弋與操作即是一項最具主權與管轄權象徵,且最易傳達準確政策訊息的作為。但我國安與國防決策高層長期不敢、不會、不願像其他海洋國家一般,使用海軍作為政策工具,一些將、校軍官在會議中只敢侈言「只要上面有令,革命軍人赴湯蹈火萬死不辭」,卻在同時找盡各種理由避免從事任何具涉外性的可能任務。此次張鳳強艦隊長被懲處原因之一,或許即是挑戰了軍方長期逃避涉外任務的惡習。如果真如此,我政府就不必再以「海洋興國」欺騙國人了,因為民眾,以及其他國家,早就看透我政府在捍衛國家海洋權益上的無膽與無識。
此次事件最令人憂慮的是政府所表現出來的作為,包括國防部長下令懲處之理由、言論及書面資料,所可能產生的國際法上的禁反言效果。一九九三年國際法院格陵蘭島(丹麥)與揚馬延島(挪威)海域劃界案中即凸顯出,官方文書與發言之表示內容均可被他國引用作為對己方不利之證據。作為內閣部長或部會層級機關,其任何官方作為均對外表示國家意思,產生對外效果。若國防部長以艦隊運動跨越防空識別區未獲上級核准為由而懲處艦隊長,即會造成我國日後無法對外主張我海軍艦隊可跨越防空識別區,同時亦可在任何國家所主張之兩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甚至公海,進行巡弋、操演以捍衛國家權益。
再者,我國防部長若僅以跨越防空識別區未獲上級核准,違反操演紀律為由,懲處艦隊長,並以此作為樹立軍令威嚴威之舉,則國防部即應痛加檢討,此一操演紀律規範之內容是否已然背離捍衛國家海洋權益之要求。且,當艦隊長全程向上級報告其所有作為之際,上級單位並未有相反之指示,最後卻以不明所以的理由,要艦隊長負起紀律及軍法責任,實令人嘆息。我海軍長期欠缺具政策敏感度與隨時調整之接戰準則,高層長官隱居幕後不願負起訂定與調整接戰準則之政治與政策責任,卻要第一線的艦隊長或艦長負起國際政治與涉外政策之責,實令人失望。
本案亦凸顯出,國防決策高層對領導三軍所需具備之國際法與國際運作知識不足,導致對外損及國家權益、對內打擊國防士氣的後果。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社會科學院教授)
�X�B: 胡念祖:海洋興國 自滅威風 - 王志鵬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cptwjp7/6690955#ixzz22lB7bY1N
[ 本帖最後由 picard47at 於 2012-8-6 18:19 編輯 ] 張鳳強萌退意 不少中階軍官也想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75693.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2.08.06 02:53 pm
國防部下令由副參謀總長高廣圻上將主導的張鳳強事件專案小組,將在今天下午4時啟動調查機制,要求目前調任海軍司令部委員的前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赴國防部接受詢問,國防部戰規司長、海軍司令出身的高廣圻對此案的態度,將是關鍵。
包括國防部聯督部、作戰次長室、情報次長室等專案小組成員,將就張鳳強在訓練總驗收中下令支隊航出防空識別區的戰術構想、操演通聯、日機凌空等情境,進行全盤檢視,政戰監察與軍法部門也將列席,以確認涉法與否。
根據海軍將領透露,張鳳強在訓練總驗收期間,率領紀德級基隆艦等艦艇在7月26日晚間10時許,決定航出防空識別區(ADIZ)的戰術構想,是想把支隊藏匿在宮古島、石垣島和與那國島間某處戰力保存區,不但測試艦上的博勝系統,也等待隔日操演狀況發佈後,再行駛返操演區,藉由海上戰術運動,以欺敵的方式對紅軍發動奇襲。
對為何須採欺敵方式?將領進一步說,紀德級艦因目標大,且擔任防空指管艦,過去經常在操演模�媥D紅軍海、空兵力擊沉,張鳳強所率支隊隔日面臨的操演想定,就是面臨中共兩艘022飛彈快艇追擊。張航出ADIZ的舉措,無非是希望藉由公海駛入的航跡,讓紅軍誤判紀德艦支隊是3艘商船,希望在紅軍在辨證不及下,爭取反制時機。將領說,當晚10時張鳳強曾在船位貼近ADIZ邊緣時,向各戰情系統與操演統裁部拍發電文回報船位,並強調將向東航行(駛出ADIZ),獲 4個戰情與操演統裁單位「抄收」(COPY)回應,當時操演統裁部理應由統裁官副司令劉俊英坐鎮,但他晚間10時已離開,將崗位交戰訓處副處長,但副處長也有事離開,再交校準部參謀長,而這位參謀長因病請假,最後交給校準部未具戰訓專業的副參謀長坐鎮。
將領指出,下午國防部專案小組調查程序,就是在釐清上開程序是否有缺失,駛出ADIZ是否有必要,預料張鳳強也會將出示當晚拍發請示航出ADIZ的電文正本,操演管制也將是調查重點。
將領指出,其實訓練總驗收的操演守則中,確有明載參演艦艇不能離開ADIZ,張鳳強有違反演習紀律之實,但比例必須衡酌,以免打擊士氣。將領說,張鳳強己因此案萌生退意,而海軍艦指部曾因此大肆派遣政戰人員對參演官兵進行約談並做筆錄,不少中階軍官也準備打報告退伍。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75694.shtml
觀察站卅輿論砲火 海軍如何回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75694.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 2012.08.06 02:53 pm
前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因駛出防空識別區(ADIZ)遭日機夜間偵照,因而遭受重懲,連日來經輿論與學者不斷關切後,國防部因此下令組成高於海軍層級的專案小組,重新審視案情,並由海軍司令出身的副參謀總長高廣圻主導,希望以昭公信。不過,軍方單純以「違反操演紀律」視野看待此案,終難為事件之初對張鳳強祭出大過、拔掉加法辦決策過程所透露出的政治詭異,找到澄清的下台階。如何兼顧國防部顏面,又能保存海軍士氣,端看高廣圻對此案處理手腕的靈活程度。
直言之,要說張鳳強遭受懲處層級之高,單純是因違反操演紀律,非但海軍內部不服,也難取信輿論與學界。檢視全般事件,關鍵的7月27日,海軍內部已透過管道掌握日方並未對張鳳強在與那國島公海活動採行抗議,但下午海軍司令董翔龍赴國防部報告此事後,隨即傳出張遭下令法辦,到底是誰主導,軍方內部已有定論。
但為什麼要重辦張鳳強?事前外界難以一窺內情,但海軍高層間隱約已傳出此案有政治因素,連涉案官兵也難以理解,直到馬總統8月5日宣佈「東海和平暢議」的節制理念後,外界才明白,張鳳強在操演無意間的舉措,加上日方例行性的詢問,被國安高層解讀可能讓層峰破局宣示政策的平和氣氛破局,只好殺雞儆猴,事件之初甚至刻意釋放張鳳強所率支隊是「迷航」,而非屬刻意的戰術動作。
當然,最後這一切都像「畫虎不成反類犬」,對張鳳強事件處理上不成比例、缺乏手腕,反而可能遮蔽層峰準備發揮外交政策的能見度。國防部此時重新檢視全案,其實是為先前處置沒有章法作弭補,結果將動見瞻觀。只是,這個球,最後還是回到海軍的手�堙C
[ 本帖最後由 picard47at 於 2012-8-6 19:04 編輯 ]
無能、無奈、無辜
為什麼日本可以主張領海12海哩以及含糊的200海哩經濟海域,把東海及該國所屬島嶼內的好康,全部佔為已有,不讓鄰國(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人民共和國)分一杯羹,大家共同開發,大家一起享受成果,來營造三贏局面,這樣不是很好的局面。如果該國要獨吞,不讓鄰國分一杯羹,搞到兵戎相見,要歷史重演,國(共)聯合抗日的戲碼嗎?
國防部與外交部應該硬起來,從我國領土算起主張領海12海哩及200海哩經濟海域,該海域仍屬重疊,雙方均能主張,而且不要一昧對自己人開槍,應該槍口一致對外,對軍方和幸苦的討海人多是一大福音。 原帖由 邱明宗 於 2012-8-6 20:2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為什麼日本可以主張領海12海哩以及含糊的200海哩經濟海域,把東海及該國所屬島嶼內的好康,全部佔為已有,不讓鄰國(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人民共和國)分一杯羹,大家共同開發,大家一起享受成果,來營造三贏局面,這樣不 ...
其實,這一片海域一直就是美日稱霸的地盤,真正的海權強國顯示存在,別人機艦一進這海域空域就馬上被「關照」是天經地義的;現在中國開始比較高調,船艦比較頻繁在這些海域出沒,才是一些改變的開始,然而也都只是無害通過的程度,萬一要打起來美日還是絕對優勢。
重點在於既然公海都是無害通過,別人要來監視也是天經地義沒什麼大不了,就不應該視為自己做錯了事,也不該因此就放棄讓自己展現存在的權力。這件事情無論海軍相關軍官是否有所謂的「違反紀律」,已經徹底向各國展現中華民國國軍就是軟蛋一個,人家視為家常便飯的例行監視就可以把台灣自己軍方內部打得動盪不安,這種貨色盡量踐踏就是了。
如此沒有實力也沒有存在感,馬英九還發表宣言,人家鳥你哩,搞笑啊?:titter: 其實真正的無能 是當今的馬政府 無奈是我們這些無辜的老百姓才對痛恨當今 政府的無能 無情 讓我們日子越來越難過 恨恨
無能、無奈、無辜
他會負起應有的責任?這是海軍司令官在記者會上所說的,應該要有記者詢問,演習當時司令官身處何處?在司令部?在家睡覺休息?在那家飯店交際應酬?在那個球場打小白球?
如果怕引起國際紛爭,減少政府紛擾,何不自請處分下台,不要讓部屬來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