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1840憲兵隊車巡~阿伯車禍~既時交管~
http://img6.imageshack.us/img6/4525/dsc05557i.jpghttp://img268.imageshack.us/img268/5500/dsc05556c.jpg
http://img689.imageshack.us/img689/9832/dsc05558t.jpg
http://img84.imageshack.us/img84/4857/dsc05559x.jpg
上週0826下班時行經和平東路三段麟光站前時~~遇到因阿伯機車與公車擦撞~~正在車巡
的憲兵弟兄馬上下車派出警戒交管~好讓救護車在車多的下班尖峰時間~~以最快時間幫阿伯
施救~~~~~上傳照片與我後憲分享~~揚我憲兵軍威~~
[ 本帖最後由 andy-168 於 2011-8-31 11:22 編輯 ] 這地方應該是南區隊的地盤吧 以前這種事是司空見慣 現在卻要抓準任何機會發揚憲兵軍威 照我的看法
公車前後各一員實施交管
帶班士官不要走來走去的 就站在救護車後方交管
士兵站在阿伯前方交管 也不用持槍警戒了 似乎應該來個大揹槍交管
忘了說 謝謝andy-168學長分享好圖
[ 本帖最後由 Lemis 於 2011-8-31 12:52 編輯 ] 這種巧遇意外發生臨時交管的事...
學弟我以前在憲兵隊帶車機巡時常做
巡邏途中若發現事故現場無人處理或交管,我會令駕駛停車下來交管或關心待警察到場後才離開
現在這樣的處理方式應該少了吧!
帶班士官別讓阿兵哥當蠢蛋
Lemis學長說得很對,我看到這幾張照片,讓我想起當年在北區憲兵隊時遇到的景象,如同照片中的車禍常常發生的,幾乎每次車巡機巡都會遇到類似狀況,但,在警察跟救護車還沒到達現場時,到底憲兵在現場的作用是甚麼?憲兵在現場到底要做些甚麼?在我看來只有"交管"的功用,不然,嚴格說來憲兵在現場只會增添麻煩,在台語上稱為"刺目",所以,一個帶班士官跟兩個阿兵哥,這時候三人應該要分配現場工作,士官去看傷者傷勢,並且找肇事者,詢問簡單的口供筆錄,若需急救必須也要先行急救,另一位阿兵哥站在來車方進行交管,導引車輛避開車禍現場,還有一位就要趕緊打電話聯絡警方,這些,憲兵部隊,全都沒有教,沒有一堂課有教過我們車禍現場的處置,這在我當年是沒人教過我啦,但我知道不知道要做這些呢?我知道,我翻過書有看過,但士官不知道,不過我只是個阿兵哥,我不能廢話,而現在的憲兵教育如何?我不知道現在到底有沒有在教這個。
我為何不能廢話?且聽我講述過程,當年,我記得一個同樣的場景,讓我十分氣憤,一位倒地的女子流著血不知是死是活,然後我們帶隊的士官就叫我這一兵去旁邊端槍警戒,就跟照片中拿長槍那位一樣,那時候我還大聲反問班長說:「警戒?」班長還嗆我說:「還懷疑啊?警戒都不會啊?」我一肚子火,在我心裡一陣翻攪,我到底要警戒甚麼?警戒人家來攻打傷者嗎?還是警戒車子不再撞過來?還是,警戒傷者或死者突然跳起來攻擊肇事者?到底警戒甚麼呀?我就跟一個蠢蛋一樣在那�堣ㄙ器D幹嘛,帶班班長呢?他在那邊用很鳥的手勢叫車子繞過,人家問他發生甚麼事,他還笑說,沒事啦,車禍啦!這次的車巡讓我這個全中華民國最小的阿兵哥深覺丟臉到極點,當時我真恨不得把槍給吞了自盡,照片中的蠢蛋,誰能教教他們呢?別再讓他們當蠢蛋了啦!
[ 本帖最後由 Jerry_liang666 於 2011-8-31 14:39 編輯 ] 基本上,小弟認為本案例是標準的愛民助民行為,是一件非常值得鼓勵的善心義舉。
特別是當前媒體是以爆國軍的料,將國軍打為軍紀廢弛,又不能做什麼大動作反擊的氛圍。
反正爆料爆錯了,國軍澄清也不一定有媒體會報,報了也不一定有老百姓會關心。
因此,我們更應該要好好的替這幾位現役弟兄大聲的支持,以作為他們的後盾。
其實不只憲兵,只要出營區看到類似交通事故,或是協助逮捕現行犯的狀況,國軍弟兄都應該要主動支援。
試想,除了國軍之外,一般老百姓乃至於警察以外的公務人員,誰會這樣主動協助呢?
但,如同前面幾位學長所說的,小弟認為勤務技巧仍有精進的空間。
今天是平時狀態,非戰時狀態,也無歹徒尋仇或是車禍兩造互毆情事。
實無持步槍警戒之必要,應該是將步槍採大揹槍方式,或是卸下步槍放於車上,交由駕駛保管槍枝及看守車輛。
帶班士官應主動查明車禍兩造是否有軍人身分?若有,則通報隊部派遣警務士前來處理;若無,則通報隊部轉由當地警分局之交通事故處理小組之交警前來處理。
原持步槍之士兵,應於車輛後方實施交管,避免後方來車追撞。
小弟87年於憲校受士官訓時,12週的訓練中,如無記錯得話,軍事交通管制和一般交通管制各有兩小時的課。
軍事交通管制就放一些部隊演訓,軍中憲兵指揮交通的影片,輔以軍事交通管制之車輛通過序列順序的說明。
一般交通管制,就到憲校停車場實地解說90度、45度等三種停車方式的優劣與容納量的說明。然後教官再說明遇車禍時,如何繪製現場圖及注意事項等。
過去12週的士官訓,都只能教這麼陽春,更不要說現在的士官訓只有5週而已。
小弟認為目前只有短短的新訓、士官訓及役期,能夠主動協助民人,已經難得可貴。
若能在勤務技巧方面更佳精進,同樣是一趟工,相信效果及社會觀感會更好!! 原帖由 Lemis 於 2011-8-31 12:5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照我的看法
公車前後各一員實施交管
帶班士官不要走來走去的 就站在救護車後方交管
士兵站在阿伯前方交管 也不用持槍警戒了 似乎應該來個大揹槍交管
忘了說 謝謝andy-168學長分享好圖
看到第一張相片時,就覺得拿著步槍警戒很突兀,
應該是大揹槍協助交管比較合理,不然總覺得阿伯像槍擊要犯。
當然,不管怎麼說,處理這樣的狀況是正面的,值得嘉許。 原帖由 Jerry_liang666 於 2011-8-31 14:3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到底要警戒甚麼?警戒人家來攻打傷者嗎?還是警戒車子不再撞過來?
還是,警戒傷者或死者突然跳起來攻擊肇事者?到底警戒甚麼呀?
我就跟一個蠢蛋一樣在那�堣ㄙ器D幹嘛,帶班班長呢?他在那邊用很鳥的
手勢叫車子繞過,人家問他發生甚麼事,他還笑說,沒事啦,車禍啦!
這次的車巡讓我這個全中華民國最小的阿兵哥深覺丟臉到極點,當時我
真恨不得把槍給吞了自盡,照片中的蠢蛋,誰能教教他們呢?
別再讓他們當蠢蛋了啦!
這個喔...
我執行過 一次最瞎的交管...
過楊梅收費站往台北的 高速公路路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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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最久的一次甲服勤務幾小時? 第 58哨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4187&extra=&page=6
我自己是坐機動班 臨時晚上被調查官叫我們跟他去楊梅收費站攔截
一對開小貨車的父子回新竹憲兵隊, 我還記得那時我 站到想洩洪, 跟學長兩人
持 M-16橫跨收費崗與崗之間要去收費站辦公室借廁所, 突然班長大喊回來回來 ~
拔腿狂奔 ( 誰說穿甲種不能跑... 只不過... 要扶著勤務盔跑, 膠圈會卡在小腿而已,
但還是可以跑的 ), 管他車子還在通過, 我想應該有駕駛被我們嚇到吧.
調查官發現小貨車剛過收費站, 我們趕快追上去!
就這樣 鳴警報逼車把車子攔下來, 我還被班長叫去兩車後方 100公尺處在高速公路
路肩沒有交管臂套在路肩吹哨子指揮後車往中線靠, 別撞到我們兩台車, 調查官
還很酷的說 --> 點38幫我保管(班長), 我搭那台小貨車回去, 你在後面押車...
我也不知道他們父子兩犯了什麼事 ~ 因為回去他們是在 " 泡茶聊天 "...
好奇怪的感覺 ~ 聊完天人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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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反光袖套~ 哨音在高速公路風大 速速叫, 車窗都關起來~ 那聽的到聽的清楚.
我還是被班長叫到路肩 警備車 + 當事者小貨車後方 100公尺處 乖乖的交管.
還是有差拉, 我站在路肩, M-16大背槍, 左手臨時自創花式大角度的 後方來車
靠右走的 大角度手勢, ( 面朝高速公路來車方向, 左手五指不併攏微彎, 左手整支手臂 + 手指 往左邊擺去, 再往右邊大角度揮過去給後方來車看清楚~你! 靠左邊走, 配合吹著 逼逼~停一下~ 逼逼~ 急短音 一直逼的哨音吹了交管約 5分鐘後 聽到調查官大喊 回來了... 快步在路肩 穿甲種持槍奔跑回警備車 ), 幾乎多數的車還是能看到配合的把開在外線的車往中線開去.
避開我們兩台車, 但是說真的 很危險拉~ 晚上看不清楚 車子都要接近我
開車的人才熊熊看到一頂 白帽子的憲兵在高速公路路肩交管 ...
我跟車子的距離不到 5-10公尺, 所以我自己有準備往路肩護欄側退.
我敢保證應該很少人有機會在高速公路交管吧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14-5-6 00:27 編輯 ] 報告:
我們硬漢營區代訓時期在學兵勤務演練有教過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的,只是它非主要的憲兵執行勤務,在各班帶開自行演練班長找一組人示範,
現實真的遇到還是要看帶班班長的臨場反映了,不同的道路會常常有不同狀況發生的,看相片士兵做警戒真的讓人感覺很突兀,那時的警戒應該是大背槍要不就持槍站在事故安全範圍外圈,不讓過往的車輛不甚闖入再造2次傷害,夾槍警戒會嚇人更讓過往車好奇多看一點,更增加堵塞,若持槍還可適時吹哨及用空出的手做驅離動作. 在我印象當中,在憲訓中心受訓,好像是後八週憲兵訓時,有教到車禍處理的步驟吧!記得是用粉筆劃線,拉皮尺.交管等等的.
但當我下部隊後,因在中科院沒在地區憲兵隊待過,所以就沒有處理類似的情事,但卻有一次星期三的傍晚和幾和幾個弟兄著紅短褲,白汗衫在中科院東山排院區外慢跑時,遇到東山院區內伙房的退休老士官長小機車(那種可以當腳踏車也可以當機車的機動車)和一位騎機車的年輕人發生擦撞,雙雙跌倒在路邊,當場雙方各執一詞,互不退讓.因當時我們的紅短褲上繡有憲兵字樣和憲兵徽,所以當我們上前了解時,那名年輕人的口氣隨即緩和下來,而老士官長也因看到我們上前,顯得不再那麼急躁不安了.
而人都是自私的,我們一定是先維護自己人,尤其是每天煮三餐餵飽我們的老士官長,所以我們不斷的告誡那名年輕人,騎車要禮讓,尤其是針對年紀稍長的人,到最後那名年輕人終於答應賠償老士官長小機車的維修費用,因為我們得趕回去上莒光夜,我們記下了那年輕人的資料後,要求年輕人陪同老官長到不遠處的機車行去維鞗,我們才放心,的跑回去營區.
第二天早上,老士官長特別炒了幾個蛋答謝我們,而我們也得知那名年輕人真的是有負責老士官長的修車費用.
事後我們都覺得我們好像處理得不夠公正,一直偏袒我們自己人,而那名年輕人好像也因為我們是憲兵,才會接受這樣不算公平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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