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80年間的313營第2連【壹】-大溪頭寮篇
聊聊大約15年前的大溪頭寮陵寢..............這個駐地是本連(313-2)自痛苦地獄-陸軍總部移防而來的快樂天堂,
初時全體官士兵雀躍不已,充分的享受著難以言喻的平靜與安逸生活。
(與陸總的生活緊張、任務繁重相比,頭寮的一切已經讓弟兄們無所挑剔了。)
直到有天夜�堙A一位剛銜接完畢的新進弟兄發生了一個狀況,讓大家再度面臨莫大的恐慌...........
話說頭寮陵寢的衛哨方式,外衛為警方包辦,中衛(圍牆外)及內衛(圍牆內)分別是憲兵和國防部警衛隊所屬;而咱們這位剛下部隊的老大,當夜適值靈寢側門衛哨,與一名警衛隊的中士隔著一道鐵門分別服勤.......
以下開始模擬當時情境:
中士(開了鐵門上的小洞):阿兵哥,沒見過耶.....是新兵啊!來聊聊天吧!
二兵:...........(固守崗位,不語!)
中士(直接開了鐵門旁的小門走出):麥阿捏啦!開槓時間貴咖緊哦.........
二兵:...........(眼神堅定,依舊不語!)
中士(見憲兵弟兄無動於衷,開始有些輕佻了起來):喂!你們拿16步槍,我們配掛手槍.....借我瞧瞧如何?
二兵(心裡已經開始盤算如何應付):...........別過來!
中士(伸手觸摸槍枝):沒關係啦!
就此瞬間,這位菜鳥憲兵抬起槍托...... 『托擊法』!!狠狠的朝那位警衛隊士官胸口砸去,並嚴肅的說了一句:『槍是軍人的第二生命,槍在人在,槍失人亡!』
現場到此告一段落,稍後只見警衛隊隊部亮起了燈光,人聲鼎沸,眾人七手八腳的抬走那位奄奄一息的士官。
這些細節就在這位弟兄下哨後,一五一十向安官報告,隔天一早更是一傳十,十傳百,全連皆知。
早點名結束後,大夥兒解散各忙各的;而這位學弟則逕往連長室,為了榮譽假(有人慫恿他)一事和老闆討價還價,賴著不肯離開…….外頭只聽到連長的大嗓門:「沒錯!你護槍的動機和表現是值得獎勵,但有沒有想過我如果放你這個假,國防部警衛隊的人如何看待?大家以後如何相處?啊~!傳令,把他帶出去!!」….事情不了了之,暫時告一段落。
連上絕大部份弟兄,都是以笑話一場看待之;認為那名新兵太白目,既不必展現『托擊法』傷人,也不該為了放假和連長爭執,以後把自己搞黑了,日子更難過。
接下來幾天氣氛逐漸變得詭譎,就在副連長前往警衛隊探視那名士官,對方不理不睬而碰了一鼻子灰回來之後開始。
深夜時分,大門射入了兩道吉普車孱弱的燈光.....衛兵辨證後,放下了鐵鍊讓其進入。隨後,安官桌前出現一位梅花階級(營伯仔)的身影,「班長!吹哨,戰備集合!」…..一時間天搖地動,黑暗中充滿恐慌與忙亂。三分鐘後連集合場集合完畢,有人偽裝帽套套反、水壺沒裝水、甚至連槍都來不及領,猶如是一群烏合之眾一般,結果竟沒有招來營長任何的責罵,反而不發一語離開…….
爾後,第二夜、第三夜…….連續一周的時間,夜裡都會出現這套把戲(重點是不知因何緣故)。搞得全連弟兄人仰馬翻,入夜後乾脆備妥個人裝備,直接著操作服就寢(連皮鞋都套在腳上哩),實在是既緊張又莫可奈何啊!
後來由營部的人員透漏得知,原來是國防部警衛隊向陵寢管理處『泣訴』,而處長(少將)向營長施壓而引起。是非對錯未經辯明,就招致這般殘酷的懲罰,真教人無言以對……….
到此,313營已然接近拔營轉往莒園(整訓)的時間點……很多人終究想不透,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下基地主因)是本連這次事件引起,還是他連42X梯持槍自戕所導致?歲月久遠已無可考,也不想深究了……。 這是 執勤過當 欠教育的 標準案例.
護槍沒錯, 可是問題對方 也只是 非故意犯.
口頭雖然 輕挑, 但實在沒必要 用如此 嚴重的情形
去 羞辱對方, 如果是我 遇到這種情形, 你不想跟對方
回應 你可以講一聲 對不起, 執勤不方便談話 帶過.
如果對方還是 一意孤行 要摸你槍, 我頂多會 退後一步
拉槍機 關保險示警 ( 我們在 新竹隊 協警勤務 與 執行
靖南專案 南寮漁港 攔截點勤務 就被教導 如此執勤,
有狀況, 槍機拉了, 但不可以上 ! 拉槍機 可以準備回應,
也達到非常有 恫嚇的 實質威嚇效果, 我 81年 春安演習
支援 中和憲兵隊 跟 中和分局協警勤務在 中和街頭 就
拉過一次槍機 應付 突然衝出來 支援的共犯, 那 咖拉 ~
一聲響起的 剎那間連警察都不敢動 ).
絕絕對對 不要隨便去碰到人 !
如果我是連長 我不但不會放這位 弟兄假 !
我會帶他 去跟人家道歉, 護槍是肯定完全正確.
然後也不處罰這位弟兄, 但是我會 要所有人
" 加強教育" 這位弟兄 正確執勤 " 觀念 ".
這太神經質了 ! 標準的 看到黑影就開槍的做法.
連問個 口令 緩衝機會 餘地 通通沒有!
但護槍 有護槍 的 正確做法, 一定要等 對方 有
實質威脅性行為產生 你反應做出 如此 具攻擊性 回應
才洽當 不落人口實, 威嚇效果 遠大於 實際傷害的效果.
更何況 對方 屬於熟識的 警衛部隊, 真的是 反應過度.
如果對方是 一般民眾 也不可以這樣處理, 除非對方手上
已拿 具攻擊性的凶器 可辨識 有否攻擊你的 具體犯意?
在 完全空手 沒有當下生命危害的情況下, 拉槍機的 嚇阻
效果幾乎可以讓對方停止動作, 如果 拉了槍機 對方還硬上
代表 犯意更明確, 這有什麼好客氣的? 我不只會送他
拖擊法 ! 我一定對天空 開一槍, 要大家 聞槍聲來支援!
甚至 直接對他 手腳開一槍 都保證你沒事 !
我終於 了解 為何 學長會教我們 拉槍機 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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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戰而驅人之兵.
既可保護自己
又可留餘地
進可攻 退可守
聽到那聲 咖拉
嚇都嚇死了
還敢動嗎?
也希望 各位 長官 學長 學弟 能藉這個 實際案例
來討論 與 教導 現役學弟 如果再碰到 類似狀況,
有一些 實際案例 與 標準參考範例 給他們 參考學習
未來碰到 類似情況, 要如何 正確應對 才是 圓滿的做法.
下面的 事實案例 卻不是 執勤過當的 問題.
反而是 執勤過呆 的問題, 也造成了 事實遺憾, 上了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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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原特車連駐地 林上營區相片 + 中和憲兵隊 春安支援片段相片
第 9哨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17197&extra=&page=1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7-12-25 17:22 編輯 ] 小弟所遇到的案例如下:
有一晚小弟正在三級廠庫加班,突然聽到一聲槍響,是由連上的方向傳來的。
於是乎一堆加班的人衝回連上,以為是連上有新兵自裁。
後來才知道,是彈藥庫衛兵開的槍。這位開槍的衛兵正好是小弟同梯。
原來事情是一位新兵由別的堡哨下哨,因為是該連學長拖到時間,所以沒跟帶哨一起走,而是直接去交接。
這位新兵下來之後,經過彈藥庫,居然從彈藥庫內的小廣場要穿過。
因為天色很暗,我同梯就問口令,在三問三不答的情形下,對天開槍示警。
正好在彈藥庫旁邊就是我們連上,連上的安官學長,趕緊衝去看怎麼回事,並且叫衛兵叫連長起床。
整個旅部長官收到通知也趕過來,只見這位新兵趴在地上動都不敢動。
我同梯則是值勤正確,獲得榮譽假三天,獎金壹仟圓整。
彈藥庫是禁地,所以是雙衛兵看守,白天除了我們連上要餵軍犬,或是彈藥士學長要進去翻堆,領彈藥之外,誰都不允許靠近,更何況在漆黑的夜裡。
幸好是對空鳴槍,第一發空包彈。我同梯在擊發之後,又拉了一次槍機,將實彈上膛,幸好這位新兵懂得趴下,要不然繼續走的話,可能一槍嗚呼哀哉了。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07-12-25 17:05 編輯 ]
回覆 哨長 maton 的帖子
報告MANTON兄:這真是件很值得探討的案例,小弟的淺見是雙方都有可議之處。憲兵弟兄不無使用武力過當之嫌,但國防部警衛隊中士卻是始作甬者。至於誰該被處罰、誰該獲獎賞,真是見仁見智。
不過如果換個時空和場景,這種例子不一定會發生。
其一:如果兩個友軍單位在機堡、油彈庫,甚或衡指這類的重要據點,我想可能很少人敢開這種玩笑,強要對方把槍「借」給他。
其二:如果這兩個友軍單位,一個是憲兵、一個是陸軍步兵單位,我猜想,步兵弟兄除非「秀逗」,才敢去動憲兵的槍。
小弟大膽的假設為,就是因為那位中士是國防部警衛大隊,才會有這種舉動。試想,有那軍種、兵種的弟兄,敢拿憲兵的槍開玩笑?
後來貴營營長每晚跑來緊急集合,小弟認為有些過了頭。如果要演一場戲給陵管處和警衛隊看,過個幾天之後,也應該向弟兄們明示或暗示,這只是要給對方一的個交代,大家雖然辛苦,也至少知道這是在挺營長,也是挺自己連上。但營長從頭到尾不吭聲,請問以後弟兄們碰到同樣的狀況,到底要不要把槍「借」給友軍?
最後想請教,那位中士後來傷勢如何?一槍托下去正中胸口,會讓他奄奄一息的話,那位新兵真是使足了全力。其次,請問國防部警衛大隊在頭寮的官兵,是憲兵還是其它軍兵種、他們穿什麼樣的制服? 原帖由 asun 於 2007-12-25 18:2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MANTON兄:
這真是件很值得探討的案例,小弟的淺見是雙方都有可議之處。憲兵弟兄不無使用武力過當之嫌,但國防部警衛隊中士卻是始作甬者。至於誰該被處罰、誰該獲獎賞,真是見仁見智。
不過如果換個時空和 ...
:sppt: :sppt:
個人覺得 國防部警衛隊中士該關禁閉 甚至該 軍法審判
已經跟該員提醒 而且已經概到中士了還開這種玩笑 那被K 活該
雖然說 該二兵是有點執法過當 但是 保護自己的武器也沒有啥不對
試想~~~~
如果該兵將槍"借"給中士後 不還甚至發生其他不可收拾的事怎麼辦??
誰該負責??
國防部警衛隊的 將軍???還是該中士??
如果該兵把槍借給該中士 然後有如被"聯指部"在國慶演習中放"狀況"後 回報國防部 說該單位執勤失誤怎麼辦??
如果是我 當然是不會先賞他那一托~~~~
倒是我會與學長說的一樣先拉槍機 若該員再不知進退 我會對空鳴槍示警~~~~
讓連上的機動班來幫忙處理:)ys: :)ys:
我想 如過是這樣他還不知收手 只能說 它白目 "細厚":drl: :drl:
教育失敗!!:0118: :0118:
[ 本帖最後由 GVMonkey 於 2007-12-25 23:34 編輯 ]
個人覺得 國防部警衛隊中士該關禁閉 甚至該 軍法審判
已經跟該員提醒 而且已經概到中士了還開這種玩笑 那被K 活該
雖然說 該二兵是有點執法過當 但是 保護自己的武器也沒有啥不對
...
本帖只陳述憲兵弟兄的說法
個人見解不宜據此認定,是國防部警衛隊中士失職
因為他也可能有別的解釋,而吾等無從得知!!
服勤時槍枝受威脅當然需有反應
雖然不言不語也是一種反應,卻是最差的反應
否則你我背口令的目的何用?
先動口再動手嘛~~
以前本部有位海防連連長
閒來無事竟拿服勤弟兄的槍枝
「對空打小烏」!!
結果
他老兄記過
衛兵關禁閉
我們事後笑稱這是天官與傻兵的組合
但是
事後保防官給這位衛兵平反
因為連長是其直屬長官
沒有一位衛兵
膽敢反抗長官的命令
這「命令」的解釋空間大太
大兵在短時間內,無法辨別連長的意圖
不過
禁閉的命運仍逃不了
因為兵需擔待一點官的責任
稀釋一點,官才不會太難看
mp04 mp04 mp04 只能怪那位中士太白目,位哨兵的槍枝豈可離身,尤其當時雙哨奪槍命案剛發生不久
上級一直宣導槍不離身的重要性,而且又是新兵反應當然會過度
至於營長的做法也太過分,至少暗示一下是為了給個交代,事先通風報信一下
下基地整訓應該是自裁案造成的,當年憲兵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出大包就進基地
我服役時318營也是掉了一支手槍,就進了清泉崗(硬漢)
在裡面又一位新兵自裁,真是黑到底 原帖由 maton 於 2007-12-25 16:0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聊聊大約15年前的大溪頭寮靈寢..............
這個駐地是本連(313-2)自痛苦地獄-陸軍總部移防而來的快樂天堂,
初時全體官士兵雀躍不已,充分的享受著難以言喻的平靜與安逸生活。
(與陸總的生活緊張、任務繁重相 ...
兩個人各打 50 大板。
我有次遇到查哨軍官假藉說我的槍上有鏽(剛時我在崗哨內,崗哨很小,根本沒有轉身或退後半部的空間),趁我轉頭察看到底鏽在哪裡,說時遲那時快,就被使出調虎離山計的查哨軍官摸了我的槍一把,記下缺失,隔天我就得到營部去出軍紀操了。
衛兵把槍看得很重要是對的,但文主主角的場合應該有足夠空間後退一步取得空間,看是要吹哨子還是拉槍機警告都可以。賞友軍一槍托是過當了,要也直接一槍給他死,再說是中士意圖奪槍,反正死無對證。
遇到這種事情,完全聽憑主官管處置比較好,但開口要榮譽假就不可取了。
我們以前無論是否戰備集合,所有東西都放在定位,水壺永遠是滿的,防毒面具永遠掛床邊,偽裝帽套也永遠都在頭盔裡頭,所以就算非戰備期間無預警督導也不會倒,最多是衣服沒紮好,鞋帶沒綁好,帽子戴歪了而已,不可能漏東西的。被督導一次,應該就要有警覺心,可能是被捅被整的。
連長營長可以趁機發揮一些領導統御的小技巧同時假裝扁小孩給對方看,給對方交代。同時也可以強化阿兵哥的向心力。但看來營長連長卻錯失了這樣的機會。可惜! 個人見解...如果如是如maton陳述的是事實了話...國防部警衛隊的中士個人認為是活該...理由1.這位警衛隊士官自己本身也是在服衛哨勤務.自己沒有盡到衛哨職責就罷了..還影響他人值勤(找人聊天)>>>這一點呢就該處分
2.自己身為士官幹部(還是國防部警衛隊的例)難道不知執勤時槍枝是不可以離身把玩或是借予他人的基本觀念嗎(就算是督導官來督導衛哨勤務也是不可以在執勤時將槍枝交予對方檢查,如真要檢查這把槍枝也只能請督導官於衛哨下勤務時才可以)>>所以呢這位警衛隊士官得加強勤務觀念更須再教育當然還是得處分
假設問題...該士官如果借到了槍(出了意外或是他的目的是測試該二兵)請問後續會怎樣呢各位學長學弟應該想想.....如果我是他長官至少會嘉獎該二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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