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shiou 發表於 2007-12-9 09:06:27

7175子彈丟棄 無憲警敢認領

【侯柏青、黃敬平╱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橋下去年被發現棄置7千多發步槍子彈及6千多發彈殼,台北地檢署追查一年,憲警單位沒人承認外流,檢方雖懷疑中山橋附近的憲兵司令部嫌疑最大,但苦無證據,只好聲請法院沒收這批「幽靈」子彈及彈殼。法院日前裁定沒收,創下司法紀錄,但外流單位成謎,檢方認為荒謬!

火力強張錫銘曾用
檢方認為,這批五點五六公釐口徑的子彈可貫穿防彈背心,主要配給憲兵及警方使用,三年前「頭號槍擊要犯」張錫銘在高雄縣持M4A1突擊步槍與警方對峙,也是使用這種子彈,沒想到,竟然有人把它當垃圾丟。
去年9月26日上午,有民眾到中山橋下的河濱公園散步時,看到退潮後的河床散落一堆子彈,其中還包括一整盒沒開封過的子彈,蔚為奇觀。軍警獲報後,連續四天在河床爛泥堆裡挖子彈,共找到7175發子彈及6670發彈殼,因此報請檢方偵辦。

檢:疑逃避裝備檢查
檢方認為,這種火力足以組兩個連隊,若流入犯罪集團,後果不堪設想。檢方懷疑,憲兵內部可能有人為了逃避裝備檢查,故意亂丟多出來的子彈,但此舉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陸海空軍刑法》,若無故持有,可處五年以下徒刑,若涉及販賣、運輸,最重可判處死刑。
檢察官發現這批子彈是國軍在1988年到1993年製造生產,憲兵司令部所屬的憲兵二○三、二○五指揮部及高雄憲兵隊等單位曾大量領用;而台北市及高雄市警局也有領用紀錄。但檢方函查這些單位卻吃閉門羹,憲兵單位以「2000年以前彈藥未列管」回函搪塞;警方也都說「子彈沒外流」。
被檢方懷疑嫌疑最大的憲兵司令部,其發言人楊文賢少將昨說:「那批彈藥絕不是我們的,我們的料帳相符,都已完成銷毀程序,有批號的彈藥不代表就是我們的。」並說其他單位、軍種也有這些批號彈藥。

http://1-apple.com.tw/060328/twapple/640pix/20071209/LA04/LA04_002.jpg
這批子彈(圖)供M4A1突擊步槍使用,可貫穿防彈衣。《壹週刊》

http://1-apple.com.tw/060328/twapple/640pix/20071209/LA04/LA04_001.jpg
北市中山橋下去年發現一堆步槍子彈棄置在河床上。《壹週刊》

幽靈子彈事件簿
2006/09/26~29
民眾在中山橋下發現子彈報警,共拾獲7175發步槍子彈及6670發彈殼
2006/10/16
刑事局鑑定發現其中20發已擊發過,檢察官函查曾用這種子彈的軍警單位
2007/03/15
北市警局函覆「沒有外流」
2007/05/22
高市警局函覆「沒有外流」
2007/8月初
檢察官發函憲兵司令部所屬的憲兵指揮部等單位
2007/8月
憲兵單位函覆「2000年前彈藥未列管,無從查察」。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函覆子彈並無外流
2007/09/26
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沒收子彈及彈殼
2007/10/27
法院裁定沒收子彈,但已擊發子彈由檢方處理

資料來源:檢方、台北地方法院


圖文來源: 961209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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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論壇曾於下列主題熱烈討論關於應付高裝檢之道

(按)高裝檢大家都把多餘裝備藏去哪裡
(按)高裝檢時!!

一般高裝檢前,負責該項業務之業務士
通常都是將高於帳目之庫存軍品想辦法處理掉
而大半的作法都是將其偷渡出營外「暫放」
待高裝檢完畢後再行取回...

而上文中說到:被檢方懷疑嫌疑最大的憲兵司令部
小弟個人猜想,檢方會有這樣的懷疑應該不是空穴來風
雖無直接證據證實該批子彈確為憲令部所有
不過照國軍弟兄向來的不成文作風
會不會是偷渡過程中「不小心」掉了:funk: :lol:
而在事後清點數量前,被民眾搶先發現報警處理
那麼~反正是多餘的庫存品
只要營區內現有的數量和帳目相符
就算失風被查獲,只要咬死不認
最後想必也是不了了之吧!

< 以上純屬個人臆測推斷,看看就好:titter:>

168 發表於 2007-12-9 10:21:27

原帖由 jershiou 於 2007-12-9 09:0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侯柏青、黃敬平╱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橋下去年被發現棄置7千多發步槍子彈及6千多發彈殼,台北地檢署追查一年,憲警單位沒人承認外流,檢方雖懷疑中山橋附近的憲兵司令部嫌疑最大,但苦無證據,只好聲請法院沒收這 ...

哪個單位會承認是自己丟棄的!在證據還沒擺在眼前的時候,誰都不會承認是自己的!當過兵的都知道高裝檢到了,來得及能打掉就打掉,來不及就想辦法先消失!大概數量太多所以想要利用晚上丟在橋下,待過後在拿回,只可惜被發現了,事關重大!有哪個主官這時後敢承認是他們丟的,不死才怪!也不能說在附近就憲令部有嫌疑!中山橋也有警方的單位在,搞不好是他們丟的!不能因憲兵最近很背就往憲兵身上推。:mad:

hsu01xy0 發表於 2007-12-9 10:24:17

可想而知,這應該是屬於"多餘料件"的彈藥~~~

在服役時,
每回遇到裝檢,
多餘料件總是必須想盡辦法讓它們在營區�堮囓╭~~
在外島服役時,採用的是就地掩埋法;不然就是藏在荒山漫草中~~
還記得營區內同營的步兵連弟兄在疏通水溝淤泥時挖出埋藏多年的.50機槍彈~~~
而且是包裝完好的(只是鐵箱幾乎爛光)~~~

而在本島,就是想辦法讓多餘料件運出營區囉~~~

asun 發表於 2007-12-9 11:52:52

回覆 哨長 jershiou 的帖子

說一句題外話,

被檢方懷疑嫌疑最大的憲兵司令部,其發言人楊文賢少將昨說:「那批彈藥絕不是我們的,我們的料帳相符,都已完成銷毀程序,有批號的彈藥不代表就是我們的。」並說其他單位、軍種也有這些批號彈藥。

楊文賢是憲令部政戰主任,他的尊翁就是名法醫楊日松。2002年底晉升少將,到任前的職位是憲令部政戰副主任。

不知有沒有科學鑑識的方法,可找出子彈來源?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12-9 12:48:38

小弟也猜應該不是警方流出來的,因為警方派出所或警分局的單位,應該不會有那麼多步槍彈庫存?
目前無法查出的原因,一是找不到單位認帳,被懷疑的單位都表示【帳料相符】。
當過兵,管過裝備的學長都知道,帳冊在交接的時候,難免會因為筆誤,或是遺失、報賠、交接不清等因素而【修改】資料。
而且,真的查出是那個單位流出來的,當初的保管人都不知道跑到那去了?說不定可能退伍了,或是調職。
那麼多數量的步槍彈,一般連、營級若有帳料不符,導致現有料件比帳目上還多的話,也不可能會多出那麼多。
所以....,應該是指揮部級或指揮部級以上單位所闖出來的禍。
只是證據不齊,當然沒有人要認,認了就倒楣:smk:

wenrin 發表於 2007-12-10 00:00:02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或事件時我總會想,會產生這種狀況是不是制度面的問題呢 ? 長久以來改不了的制度問題...

也許我比較不懂,我的疑問是,子彈太多打不掉,不能另列帳冊保存或者移送某個單位造冊集中保管嗎 ? 一定要高裝檢時玩捉迷藏遊戲,一箱箱的子彈讓它暫時消失,等到事情過後再去找出來,最後找不到時,就搞出事情來了...

就像公家機關的編列預算一樣,年底預算花不完時,就開始想著亂花錢,硬要把預算花掉,最後造成浪費公帑,還不是一種損失 !

難道不能有別的思考模式面對這些現實面嗎 ? 一定要把子彈及裝備流落出去才安全 ? 如果流入犯罪組織手裡,最不安全的還是百姓吧 ?

真是制度殺人...

[ 本帖最後由 wenrin 於 2007-12-10 00:01 編輯 ]

sbwu 發表於 2007-12-10 00:25:23

原帖由 wenrin 於 2007-12-10 00:0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或事件時我總會想,會產生這種狀況是不是制度面的問題呢 ? 長久以來改不了的制度問題...

也許我比較不懂,我的疑問是,子彈太多打不掉,不能另列帳冊保存或者移送某個單位造冊集中保管嗎 ? 一定要 ...

問題制度常常來自於僵化的腦袋,僵化的腦袋又常常來自於「防弊」的消極心態而非「興利」的積極心態。
類似的荒唐事是,當腦袋認為「彈殼一顆都不能少」比「打靶打準」更重要時,找彈殼的時間比打靶時間還久也不足為奇了。

裝檢不是不重要,但制度的設計就是陳腐的「眼不見為淨」。
寧可埋掉,丟掉,也不願意打掉。不曉得是懶得擦槍,還是怕阿兵哥肩窩會痛會打申訴電話?

後勤司令如果找王永慶郭台銘那樣重視效率的企業家來幹,不知道會怎樣吼∼:xd:

阿1l3 發表於 2007-12-10 00:43:45

當過兵的都知道.彈藥多個一.兩箱很正常.尤其負責其業務的都會故意留著.
已備不時之需.這已是不成文的規定了.但是一到裝檢時.這些多出來的裝備.
一定會找地方藏.等到裝檢過後再運回來.我就曾經向民間借大卡車開回營區
載多出的軍品.沒辦法裝檢時裝備少會包.多出來也包.....

noechen 發表於 2007-12-10 08:35:44

原帖由 阿1l3 於 2007-12-10 00:4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當過兵的都知道.彈藥多個一.兩箱很正常.尤其負責其業務的都會故意留著.
已備不時之需.這已是不成文的規定了.但是一到裝檢時.這些多出來的裝備.
一定會找地方藏.等到裝檢過後再運回來.我就曾經向民間借大卡車開回營 ...

一、二箱是指大箱還是小箱呀?庫存幾十顆就很多了!如果是二大的話!哇哇~~~~是要去打誰呀?

byronliao 發表於 2007-12-11 01:29:16

會不會是上游彈藥庫外流的?
要不然就是哪位軍火販子不小心遺失的:xd:
國軍彈藥底火都有生產單位標記,
憲兵司令部所屬的憲兵二○三、二○五指揮部與基隆河無地緣關係
而將責任推給沒有軍火保管責任的憲兵司令部又過誇張

所以....沒人要,那就送給小智好了:t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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