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移防到金門不久,就適逢農歷春節,也是到外島的第一個農歷春節,連上最高興的莫過於連長和輔導長,因為他二人是金門人,既然是服役也就隨遇而安,而且金門人在台服役的友軍,也紛紛放春節假返金過年,就在年假中(忘記那天),安全士官處接到中正堂管理員報案,說電影放映中有軍人在吸食強力膠,請憲兵隊派員前往處理,我就帶著值日憲兵前往戲院,將該員帶回隊上處理,回到隊上詢問為何吸食強力膠?該員回應因其祖母剛過世,心情不好所以才吸膠解悶,請他出示證件,該員出示補給證,我回應不是此證,要他拿出金門地區軍人身份證明卡,該員表示他是金門人,服役地區在台灣,才拿起該員補給證翻閱,一看傻眼是憲兵,是聯指部七海中心警衛員就愣住,正要請示連長如何處理,正好連長從連長室走到安全士官處,就跟連長報告此事要如何處理?連長得知是同鄉犯錯,就先開罵一頓,那知該員是連長高中同學的弟弟,連長指示不用報金防部憲兵科,連長自己通知他同學來隊上領回。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在十八哨所述處理八三一特約茶室打架事件,處理海龍漁村連副連長帶隊後,該員喝的醉茫茫,也無法制做筆錄,就再回八三一特約茶室詢問小姐,請問她要提出傷害告訴嗎?如要提出傷害告訴,她就要去醫院驗傷,驗傷完畢再到憲兵隊制做筆錄,她閒麻煩不提出告訴,就告知傷害告訴有效期間為六個月,在這有效期間均可提出傷害告訴。重點如下:在對談中覺得小姐很面熟,並且談話中是有故鄉(宜蘭)腔調,原來她是我國中同學,只是她升上國三就沒有繼續唸下去。 回覆哨長邱明宗的帖子 :
報告班長大膽的請問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因為在那遇到國中同學,往後有常常的去找她脫光光蓋棉被純聊天,這不是壞事而是幫這位同學減少被不認識的阿兵哥壓 ,是一種付出的保護:) 這是我自己的剖析:T331:
ps(我有聽說過831是有分士兵及軍官區的,推照您的帖子該不會您的同學是在軍官區的,那我以上的設想可能就無法成立了)em28
緊酸囉~~...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回覆33哨:是自己的轄區,而且剛移防到金門地區未滿三個月時間,脫光光蓋棉被純聊天,還不敢那麼囂張,只有在事後和同學一起吃頓飯。
山外八三一特約茶室,是有分軍官部服務費貳佰元,士官兵部服務費壹佰貳拾元,我同學是在士官兵部服務,她們女性侍應生每次收入為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三十歸公。
山外八三一特約茶室,緊鄰學校旁邊(金門高職),經地方人士反應,在七十年六月撤銷該處服務據點,為最早撤除的八三一特約茶室,女性侍應生選擇留金繼續服務者,就分發到金門其他八三一特約茶室繼續服務,要解除契約返台也可以。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在移防金門服役期間,共遇上祥和演習(聯合警衛)兩次,當演習命令發佈後,隊上就先派一組步巡組到山外街道各路口吹哨子,請各友軍同志立即回營,接著再派出四組步巡,沿著各商家驅趕友軍同志回營,然後各步巡組站山外聯外道路只出不進,一組步巡仍然留在山外各街道上巡邏,看有沒有漏網之魚,這是連上派遣兵力,待領導中心下飛機後,由司令官陪同巡視各陣地,在領導中心未離金時,此勤務仍然不退勤,直到宵禁時間,此勤務才退勤。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承上篇延續:兩次的祥和演習,均遇上領導中心留宿金門島,一次留宿太武山防衛部內,另一次留宿山外迎賓館,本人成連長指派率隊十員前往留宿地點,擔任武裝警戒之任務,太武山防衛部內為武裝制高點,離領導中心大概只有三十公尺距離,就要求上哨憲兵,要有精神的服勤,不要被督導記上缺點。
山外迎賓館的勤務,就比較輕鬆,領導中心和陪伴視察人員,均住宿在二樓,所率十員憲兵擔任一樓大廳警戒,館方也安排一間大房讓未上哨憲兵休息和晚上睡覺,第一次也是唯一住過迎賓館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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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年初本師移防到金門,是屬於大單位的移防,緊接著遇到金防部的直屬單位營移防(戰車營夏興連),因是小單位移防,裝備、糧秣是現地移交,裝備是一對一移交,糧秣也是一對一移交,但糧秣移交後,竟然有剩餘量,該單位就把剩餘糧秣運到山外市場賣給商家,被我圓環管制哨見到,打軍用電話回隊上報告,連上正在用中餐,總機就到餐廳報告連長,連長指示本人率隊前往緝拿,當率隊到現場,一部二噸半大卡車滿滿一車的糧秣(有米、麵粉、黃豆、食用油、煤油),買家也正在清點數量,馬上控制現場,立即將雙方帶回隊上,向連長報告東西和人員已經帶回,並請示要問筆錄移送嗎?連長回應稍待一會兒,叫執勤人員再去餐廳用餐,用完餐後見戰車連連長和營輔導長已抵達,正跟連長商量不要移送,東西全部移交給新單位使用,連長回應怎可這樣處理,要移送到金防部,並指示準備詢問雙方筆錄,那知商家找到金湖鎮鎮長,鎮長出面後案情急轉雙方無事,隊上也是白忙一場。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檳榔在金門是屬於違禁品,憲兵也對檳榔要查緝的勤務,但是當時在金門有十萬大軍,對檳榔需求量也蠻大,因憲兵對檳榔查緝的勤務也很積極,所以金門商家不敢明目張膽販賣,所以檳榔菁在金門是奇貨可居的商品,那商家也就暗地�堻c賣檳榔干,來源就是商船船員或是海軍艦艇運補艦上官兵夾帶,隊上也曾查獲一次由海軍艦艇運補艦上的官兵夾帶到金門販賣,當兩員中字號官兵夾帶檳榔干在山外僑聲戲院旁的商家兜售時,被步巡組便衣帶班查獲,商家疾口否認沒有購買,無雙方認罪也就構不成犯罪事實,步巡組就把那兩位海軍官兵連同檳榔干帶回隊上,回到隊上就通知其艦長,過不久該艦艦長就由金門海指部指揮官一同到隊上來處理此事,由連長和這兩位長官去協調,協調結果只對該兩員官兵開違記,檳榔干沒收,後續是隊上的柴油和煤油用不完。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七十年八月中第一次休返台假兩航次(假期九天加路程共計十四天),在返金第一天剛起床,端著盥洗用具要去盥洗,剛踏出碉堡見連長從連長室衝出來,見到我就喊去安全士官處帶手銬,然後趕快開車到南雄醫院逮人,我就把盥洗用具丟在碉堡門口,帶了手銬並把值日憲兵一併帶上車,開車後就急忙問連長是何事?要連長親自出馬?連長回答奉師長的指示到南雄醫院銬人送軍法組,因步四營營測驗,一位軍官開槍打死裁判官,醫院離隊上不遠很快就抵達銬,進醫院後見學弟和一位弟兄在看管一位額頭上包紮好少尉軍官,會合後我就將手銬銬上並先將該員送上車,並命值日憲兵看管,再回去詢問學弟是怎麼發生?學弟回答該軍官是營搜索排排長,專修班剛畢業(下部隊時間一個月),裁判官下達狀況給搜索排,搜索排排長處置讓裁判官不滿意,裁判官就唸東唸西,在另一狀況下達後處置完畢後,部隊在休息中,裁判官還是找上搜索排排長的麻煩,該排長受不了裁判官的唸東唸西,就以隨身攜帶子彈上膛,開一槍射殺了裁判官,開完槍後要逃離現場,被配置裁判官的無線電兵撲倒,而使該排長額頭撞地受傷被逮,交由配屬演習憲兵班看守,配屬演習衛生營醫官,緊急救護裁判官,因受傷部位為頸部一槍貫穿大動脈,裁判官急救無效送花崗石醫院停屍間,搜索排排長受傷送師屬南雄醫院包紮,在包紮好後無大礙,師長命憲兵將該排長送師軍法組,以暴行犯上收押,緊接著就和連長一齊將該排長移送到看收守收押。後續:無線電兵頒贈獎金(數字不詳),返台假兩航次。 報告班A:
貴師師長在他的部落格有提到此事
內有更詳盡描述
你可參考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chimin-feng/article?mid=1883&prev=1891&next=1876&l=a&fid=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