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Sheen 發表於 2007-1-2 11:01:53

超版在#3及#5說明很清楚,我再補充一下:
1、「軍紀糾察隊」是以作戰區來劃分成各「軍紀分區」,所以包含了三軍部隊,通常由相當於陸軍「師」級單位擔任「軍紀分區指揮部」。
「軍紀分區」的「軍紀維護實施計畫」是由管「法紀維護」的參一科憲兵官擬訂,編組成員有參一科憲兵官、政三科監察官,該師憲兵連當然是執行單位。這個「軍紀糾察」是可以在責任區內糾察舉發三軍官兵營外軍紀狀況的。處理方式為「本單位官兵違紀自行處理,登記其他單位官兵違紀時,移送憲兵隊發布違紀通報」。
2、71年底以前尚未設置苗栗憲兵隊,苗栗縣是新竹憲兵隊管轄範圍,陸軍苗栗師就在「南苗」的中正(山?)路常設一個「苗栗軍紀分區糾察隊」,官兵由該師憲兵連派出。
3、至於沒有「參一科」或憲兵部隊的三軍單位或階層低於陸軍「師」級的單位是否可以自行派出「軍紀糾察隊」?答案是可以的,但只限於營區附近,也可以糾察其他單位官兵(就像三軍較高階官士可以糾正三軍較低階官
士兵一樣),登記其他單位違紀時,仍得移送地區憲兵隊發布違紀通報」。
事實上,一位陸(海、空)軍軍士官在路上遇到一位非執勤中之憲兵上兵有違紀狀況,也是可以上前糾正,甚至登記其有關資料後,報請地區憲兵隊處理的,只是好像很少有人這樣做而已。
4、由於任何部隊都可以糾察本單位轄下部隊之軍記狀況,所以以前就常發生軍紀糾察隊「跨區執行」的狀況。如:在屏東龍泉因為有海陸新兵訓練中心,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就常派該部憲兵連開白色巡邏車老遠從左營殺過來
「軍紀糾察」,其實主要目的是要「護盤」,避免海陸新兵訓練中心官兵被屏東憲兵隊登記後,影響海軍陸戰隊司令部。由於都是憲兵,所以屏東憲兵隊巡邏車只要看到該地區有陸戰隊憲兵連在「護盤」,通常多會給面子的離
開,不在該地區巡邏。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1-2 11:53 編輯 ]

G192 發表於 2007-1-2 11:54:25

感謝 LeoSheen 長官的說明。

其實剛下部隊分發到團管區勤務排時,因為時值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後,大家都想過可能會有戰爭,所以那段時期常常無預警地緊急集合與營區自衛戰鬥演練。那時候就有聽班長交代有一項:戰場軍紀糾察任務。

那時候心想:這不是憲兵的任務嗎?為什麼會有這項任務?難道連憲兵都派去作戰了嗎(第三個疑問是當時的想法啦)?只是當時菜,不敢多問,後來又調到警備所去,所以僅知道這樣,不清楚更清楚的細節了。不過以當時警總的勢力,要執行軍紀糾察也不算不可能。警備分區司令理論上是協調、管制一縣之內的軍、憲、警(說錯的話還請指正),所以在警備分區內自然是有此資格。七十九年後警備所增加了夜間督導軍憲警聯合路檢及憲兵漁港安檢任務,只是更相信「軍紀糾察」這是可能的,只是覺得機會不大。

看了超版大及 LeoSheen 長官的說明,大致上是相當清楚。想問的是,那如果是警總來執行,會是警備科負責的嗎?總不至於勤務排自己出去吧!!~

[ 本帖最後由 G192 於 2007-1-2 11:57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1-2 12:09:39

原帖由 兵哥 於 2007-1-1 14:46 發表
論壇上.論論事而已.諸位先進.請莫鬥氣.傷了自家兄弟的和氣.上論壇來引起不愉快之事.個人深感不安.祈望就此打住.霧燈學長.我相信您沒有惡意.請放下不平之心.
代回答AP艦上憲兵一事.
未精實之前.憲兵214營(?)配 ...

替學長補充一下:
小弟連上的士官長,後來調到左營軍區裡面的憲兵連,連上的排長調到空總憲兵連。
忘記是聽士官長說的還是排長轉述他在海總連的同學所說?
海軍實施外島運補的時候,艦上會由海軍的憲兵單位派駐憲兵,執行相關的軍紀糾察與安檢勤務,而且加给還不錯唷:titter:

LeoSheen 發表於 2007-1-2 12:39:46

原帖由 G192 於 2007-1-2 11:54 發表
感謝 LeoSheen 長官的說明。

其實剛下部隊分發到團管區勤務排時,因為時值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後,大家都想過可能會有戰爭,所以那段時期常常無預警地緊急集合與營區自衛戰鬥演練。那時候就有聽班長交代有一項: ...

G192所談的「戰場軍紀糾察任務」與本主題所談的「軍紀糾察」是不同的任務。
1、「軍紀糾察」是平時基於維護軍人形象,由「軍紀糾察隊」對官兵營外行為實施的法紀維護任務。
「戰場軍紀糾察任務」是戰時由各部隊在其戰鬥地境線(作戰責任區)內,派出「戰場督戰隊」,對官兵的法紀維護任務。
「戰場督戰隊」重點在「散兵查緝」-抓落跑的軍人及協助與部隊失散的軍人返回部隊。編組同平時的「軍紀糾察隊」一樣,有參一科憲兵官、政三科監察官,憲兵連。較低階層或沒有憲兵的部隊,則由參一、政三相關業務單位組成,並派遣本單位官兵執行。
2、至於警備分區的「戰場軍紀糾察任務」是由後勤組(名稱隨年代有異,反正就是管參一【法紀維護】的)會同監察官辦理,至於派哪些人?除了勤務排還能找誰?反正勤務排幾個鳥人都是無敵鐵金剛,啥事都有份!:titter:
或許真正動員到由憲兵編成的「警備後備營」時,會考慮派該營官兵。不過平時的演習,當然只能拿勤務排來耍了!

G192 發表於 2007-1-2 12:44:18

原來如此。
謝謝 LeoSheen 長官的說明,終於對此有比較正確的瞭解。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1-2 12:44:30

回覆 #28 LeoSheen 的帖子

悉滴~~
小弟連上的O安作戰計畫提到 (已廢止),本連將會同師政戰部編組,於師守備地境線後方執行軍紀糾察、戰場督戰、散兵查緝、敵俘收容、難民管制等任務。
G192學長有沒興趣一起來:titter:

G192 發表於 2007-1-2 12:59:32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7-1-2 12:44 發表
悉滴~~
小弟連上的O安作戰計畫提到 (已廢止),本連將會同師政戰部編組,於師守備地境線後方執行軍紀糾察、戰場督戰、散兵查緝、敵俘收容、難民管制等任務。
G192學長有沒興趣一起來:titter:

嘿嘿~~
依據(已廢止)警備所作戰任務,本所將就地配屬成功師作戰,大概沒啥機會一起來~~~

Infantry 發表於 2007-1-2 13:10:31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7-1-2 12:39 發表
2、至於警備分區的「戰場軍紀糾察任務」是由後勤組(名稱隨年代有異,反正就是管參一【法紀維護】的)會同監察官辦理,至於派哪些人?除了勤務排還能找誰?反正勤務排幾個鳥人都是無敵鐵金剛,啥事都有份!
或許真正動員到由憲兵編成的「警備後備營」時,會考慮派該營官兵。不過平時的演習,當然只能拿勤務排來耍了!

真是,知勤務排者,非Leo長官莫屬.:ad:

但坦白講,我在勤務排的歲月��,從不知警備分區勤務排還有個「戰場軍紀糾察任務」.:funk:

感謝Leo長官的開示.

軍犬康岳 發表於 2007-1-21 15:18:29

回覆 #26 LeoSheen 的帖子

參一科憲兵官,請問一下,我之前有聽過憲兵官其實是陸軍單位派駐在憲兵隊的,是這樣嗎?
謝謝

兵哥 發表於 2007-1-22 19:46:07

回覆 #31 軍犬康岳 的帖子

憲兵官是憲兵司令部派駐在陸軍,軍團,師.獨立旅的參謀官.軍團級稱為憲兵科,師旅級稱為憲兵官隸屬於參一科.負責軍紀方面的業務.師(旅)屬憲兵連(排)不受其管轄.憲兵官的階級通常是少校,都有連長的經歷.71年起增配一名憲兵中尉稱之為憲兵調查官.成了憲兵官的小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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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遇上軍紀糾察隊